北市男酒駕5次拒測 繳不出270萬遭送強制執行

(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臺北市交通裁決所今日公佈第30次酒(毒)駕累犯名單,共32名。(翻攝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網站)

臺北市交通裁決所今日公佈第30次酒(毒)駕累犯名單,共32名。(翻攝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網站)

臺北市交通裁決所今日公佈第30次酒(毒)駕累犯名單,共32名。(翻攝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網站)

臺北市交通裁決所今日公佈第30次酒(毒)駕累犯名單,共32名,目前累計共有496名,其中最多的是男子林彥池酒駕拒測累犯5次,累計罰鍰270萬元,罰鍰逾期未繳已被移送強制執行。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第30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酒駕累犯2次23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1名,酒駕累犯3次5名,酒駕累犯4次2名,酒駕拒測累犯5次1名,合計32名,臺北市目前累計已公佈496人次。

其中林彥池曾爲第12次累犯公佈名單(拒測第4次),這次系林彥池第5次酒駕拒測(指南路二段)且爲公佈名單中處罰鍰最高者,處罰鍰90萬元(酒駕拒測第1次處罰鍰18萬,累犯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累計罰鍰270萬元,罰鍰逾期未繳納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強制執行,其汽機駕照業已註銷在案。

裁決所提醒市民,如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罰鍰逾期未繳納者,裁決所依法移送法務部執行分署辦理強制執行。

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佈專區。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呼籲,當天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衆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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