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酒駕累犯 連3次拒測挨罰108萬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昨公告第5波酒駕及拒測累犯,其中有名男子連續三度拒絕酒測,累積罰鍰達108萬,是北市公告首起拒測累犯,也是罰額最高的。(裁決所提供/黃婉婷臺北傳真)

國內3月31日起實施酒駕新法,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將公佈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公告第5波酒駕及拒測累犯,其中林姓男子因3度拒測,一口氣挨罰54萬,3次拒測的罰款金額直飆108萬,是北市拒測累犯中罰鍰最高者。

據酒駕新法規定,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2019年7月1日起算,10年內第2次累犯,除現行加重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道安講習等處分,得公佈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

北市第5波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3人全是男性,其中邱男、陳男皆爲二次酒駕遭罰,另名林男則是「拒測」累犯,首次於2019年8月3日在基隆路酒駕拒測,罰18萬,第2次於2020年6月9日在松智路酒駕拒測,罰36萬,第3次於今年4月28日在基隆路酒駕拒測,罰54萬。

交通裁決所課長吳素禎表示,林男第1次罰鍰18萬及第2次罰鍰36萬已繳納結清。由於酒測值超過0.25將有公共危險罪的刑責,許多民衆寧可拒測、繳錢了事,也不願現場配合警方吹氣攔檢,但依法罰鍰將持續累加,若林男再因拒測被抓,可以直接開罰72萬,沒有上限,目前已吊銷其駕照,並延長其重新考照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