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警拒酒測 罰6萬吊銷駕照3年
中央社訊
臺東林姓員警路邊停車,帶有酒味趴在方向盤睡覺,因拒絕接受酒測,遭罰新臺幣6萬元,吊銷駕照3年。林員提出異議,臺東地院駁回。
去年12月中旬,林姓員警從大武鄉開車到臺東市區,經過復興國小時,將車停靠在路邊,並且趴在方向盤上睡覺。
臺東縣政府警察局督察室人員在距離50公尺處,觀察20分鐘未見林員下車,於上前盤問,當場目擊林員趴在駕駛座上睡覺,「臉部潮紅、有明顯酒容與酒味,且自承有飲酒」,督察室人員於是通知交通隊到場酒測。
林姓員警認爲當時並非執行攔檢勤務,督察室人員也未接獲分局長以上長官指示酒測勤務,況且他並非在行駛中被攔檢,因此拒絕酒測。
交通隊於是將林姓員警移送臺東監理站,臺東監理站依「拒絕酒測」裁處罰鍰6萬元,並且吊銷駕照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