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食安自治條例增訂防堵瘦肉精 衛生局承諾研擬修法
▲黃世傑(左)表示,他個人是反對瘦肉精美豬。(圖/記者張暐珩攝)
記者張暐珩/臺北報導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王欣儀2日表示,她已領銜國民黨團連署提案,要求衛生局在《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 》中,增訂防堵含瘦肉精豬肉進入臺北市規定,以維護豬農權益、讓市民免於吃到毒豬肉,堅持瘦肉精零檢出原則。對此,衛生局長黃世傑表示,北市府態度要與市長報告,如果與中央法令不牴觸,預估3到6個月可納入自治條例。
根據「食安法」第15 條表示,國內外之肉品及其他相關產製品,除依中央主管機關根據國人膳食習慣爲風險評估所訂定安全容許標準者外,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國內外如發生因食用安全容許殘留乙型受體素肉品導致中毒案例時,應立即停止含乙型受體素之肉品進口;國內經確認有因食用致中毒之個案,政府應負照護責任,並協助向廠商請求損害賠償。
彰化縣長魏明谷2日稍早在縣議會表示,他擔任立委時就反對開放含瘦肉精的美豬,現在立場也不曾改變。他強調,美豬雖是中央外交部與經濟部所屬的職權,但身爲彰化縣長,他反對美豬進口,還呼籲國人都能支持彰化健康豬。王欣儀則指出,市長柯文哲選前曾表示,臺北市工商業發達,上班族人口衆多,外食比例很高,因此市政府更應重視外食安全問題,嚴加把關。她要求柯市府應該於《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 》增訂防堵含瘦肉精豬肉進入臺北市。黃世傑迴應,他自己立場是反對瘦肉精美豬,但代表臺北市就要跟柯市長報告,如果與中央法令不牴觸,預估3到6個月可納入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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