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7歲以下玩手機 桃市擬訂自治條例
桃園市議員舒翠玲21日總質詢細數數位海洛因、網路成癮症、3C育兒及科技奶嘴現象,建議桃市府擬定因應對策。(蔡依珍攝)
桃園市議員舒翠玲21日細數數位海洛因、網路成癮症、3C育兒及科技奶嘴現象,建議桃市在明年成立首個婦幼局時,率全國之先制定禁7歲以下孩童用手機的自治條例,但不訂罰則,提醒家長重視。市長張善政也認同,與其防堵不如師法芬蘭自6歲開始教導正確使用手機,指示明年跨局處蒐集資訊,再研議自治條例,循序漸進執行。
舒翠玲說,過度成癮手機與網路可能造成精神疾病、視網膜剝離及產生自傷行爲、暴力傾向等問題,影響孩子身體發育、語言、推理能力及學習表現,她感嘆「科技奶嘴」手機平板已成孩童重要玩伴,兒童網路成癮門診醫師也提到掛號人數多到看不完,且持續年輕化,不時有幼兒園生不給平板就打媽媽等憾事,專家學者也建議,3歲前完全不適合看螢幕,3到7歲1天最多半小時,7到12歲最多1小時。
舒翠玲感嘆,許多國家已啓動因應對策管控,臺灣則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有規定,但屬宣示性且寬鬆,桃園明年將成立婦幼局,可成立兒少網路安全專責單位,並建議市府制定自治條例,禁止7歲以下孩童使用手機,可以不制訂罰則,卻具宣示意義,讓家長重視。
張善政有感而發表示,在行政院任職時大力推動數位教育,相當關注在不同學習階段,合理適當使用電腦、手機等產品多久纔不致影響健康,當場指示副市長王明巨統籌教育局、衛生局等相關局處,挑選桃園幾所國小、國中及高中推動試辦計劃,除在校園宣導正確使用手機,並由衛生局調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時間與對健康的影響,設法在明年蒐集完整資訊,再研議自治條例搭配,循序漸進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