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 嚴管廢污水排放 訂自治條例
新竹縣環保局在興隆橋下的隆恩堰進水口前堤岸設置24小時監控的水質監測設備,可即時掌握頭前溪的水質變化。(羅浚濱攝)
新竹縣市居民收入傲視全國,但最重要的水源頭前溪長年有污染疑慮,2021年臺灣乾淨水行動聯盟發起「喝好水」地方性公投,以同意票多數通過,公投通過後,新竹市政府也立即開會與各局處研商,並邀請民意代表、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討論。
2022年3月18日新竹市府創全國首例,提出「新竹市廢水及污水排放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定管制執行區域內事業及一般用戶,不得排放廢污水於新竹市轄內飲用水取水口上游。
草案經新竹市議會審議通過後,提送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後經竹市府與環境部多次針對自治條例有疑義部分開會、諮詢,修正後的第2版草案,去年11月也獲議會通過,並提送環境部審查。
新竹市環保局指出,由於其他縣市尚無此類自治條例,且草案影響層面廣,涉及工程建設、經濟、社會、土地利用配置、對未來發展等,受到各縣市、中央各主管機關關注,今年2月環境部再度函請市府就疑義部分補充說明,待釐清後將函覆,後續等中央覈定後,就會公告施行。
水公司三區處副處長徐玟玲強調,頭前溪原水從隆恩堰到淨水廠先經2道沉砂池淨化,進淨水廠後要經分水井、膠羽池加藥、沉澱池、快濾池處理,最後到清水池再加壓送給家戶使用,每道都檢測儀器,若發現水源有被污染問題,閘門會馬上關閉。
徐玟玲指水公司進水處理程序都有層層把關,供應家戶的自來水並沒有被污染疑慮,一般家戶也不用直接飲用自來水,幾乎都有裝過濾器處理,頭前溪與全臺中央管河川比較,水質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