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幼兒園性侵案 婦團籲有嫌疑應立刻停職

臺北市某幼兒園園長之子涉嫌性侵女童案受矚目,婦女救援基金會今天呼籲,幼兒園工作人員若涉嫌性侵害、性騷擾孩童就應立即停職,並要求政府建立監督追蹤機制。

臺北市某幼兒園園長之子涉性侵6名女童遭起訴,臺北地方法院訂8月宣判。監委16日公佈幼兒園及涉案教保員的名稱,並立案調查臺北市政府有無依法善盡調查及監督的責任。

婦女救援基金會今天針對此案發布聲明指出,不管是研究或實務發現,兒童熟人性侵害案件,加害人藉由與兒童遊戲、教導課業、檢查身體、幫其洗澡、給予糖果食物等各種方式進行,同時使用各種誘騙、威脅恐嚇手段要求兒童不可以說出來,再加上其犯案時通常選擇隱密或難以被發現的空間或被拍攝位置,導致案件爆發時,可能會因爲證據不足而難以起訴。

婦援會指出,不起訴或沒被定罪,不代表沒有性侵、性騷擾事件發生,幼童性侵案件一被發現,就應該立即採取嚴格的保護所有措施,以避免有兒童持續受害。

婦援會強調,只要有涉嫌多起兒童相關機構性侵害、性騷擾案件,政府就應該要求該機構停止聘用工作人員,要求不可再進入兒童相關機構任職或義務工作,並建立監督追蹤機制,以避免再進入相同場域犯案,同時也要告知、警示家長留意,共同防堵加害人接觸兒童。

婦援會說,此次案件加害人因爲是幼兒園長的孩子,其放縱包庇加害人行爲,代表管理有缺失,也應有連帶處罰機制。

婦援會認爲,家長或學校在幼兒階段就要教導實體或數位身體界線、身體隱私權概念以及常見手法、因應求助的方法,例如不可以被碰觸被拍穿內褲的地方,如果當下事件發生了,要大聲說「我不要、不可以」,或跑掉、告知家長大人等。

婦援會表示,對於幼兒園事件發生至今仍然持續發生感到遺憾與氣憤,不管是法規或政策、實務面各方面,應該好好檢討省思,以「保護兒童爲中心」進行修法、政策改善,不要再有類似令人悲痛的事件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