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訴妨害公務 李婉鈺與員警調解破局

李婉鈺妨害公務罪,與員警未達成和解。(摘自youtube)

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因在前年與臺北大安分局員警肢體衝突,被依妨害公務罪起訴,臺北地院今日進行調解,王姓員警求償60萬元,後來經調解後降爲13萬元,但李婉鈺只願賠3萬元,後來提高爲6萬,但最後雙方談不攏調解破局

李婉鈺接受採訪表示,這件事情她與員警在處理過程中互有瑕疵,她身爲公衆人物做出不良示範應該道歉,同時也付出了慘痛代價在選舉落選,她相當有誠意與員警和解,不想浪費司法資源,但調解沒有辦法成立,她也很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