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藝中心廣告再惹議 議員揭露酒商外牆廣告「未附警語」

臺北市議員苗博雅揭露,知名酒商日前利用北藝中心「球劇場」的外牆,除了將球體改爲籃球造型外,更打上酒商的logo,卻未依法加上酒類廣告應有的警語,質疑酒商與北藝公然違法。(苗博雅辦公室提供/丁上程臺北傳真)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北藝)因爲廣告議題,6日臺北市議員苗博雅質詢時再揭露,日前酒商利用北藝「球劇場」外牆進行廣告,卻未加上酒類廣告應有的警語,違反煙酒管理法第37條規定。對此臺北市長蔣萬安則表示一定會調查,且會加強事前審覈機制,避免未來再度發生類似案例。

議員苗博雅6日在市政總質詢時揭露,有酒商日前爲了舉辦活動,租用了北藝的外圍場地,並於「球劇場」外牆張貼廣告標語,並將球體改成籃球樣式,相當吸睛。不過苗博雅直言,該酒商在張貼廣告時,並未依照菸酒管理法在廣告中加上酒類廣告應有的警語。

文化局長蔡詩萍則坦承,這的確有犯錯,因爲廠商走了模糊地帶,因此文化局方面事後才發現。主管機關財政局則表示,目前將依違反煙酒管理法第37條規定,先邀請業者進行說明,事後最重將裁罰50萬元的罰鍰。

苗博雅表示,前朝柯市府要把北藝、北流等單位變成金雞母,但兩單位本來就是以公益、扶植藝文產業爲主,不應該要以賺錢爲目的,「不應該以損益兩平的前提下,現在好像不擇手段,各種廣告費用都要賺。」苗博雅也要求市府,一個月之內提出調查報告,並懲處相關疏失人員。

蔣萬安則允諾,一定會檢討相關局處,避免會來再度發生類似情況,也會監督事前審覈機制,嚴格把關各項廣告是否違法。蔣強調,若財政局後續調查確定酒商確實違反相關規定,一定會嚴格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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