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曾說「官員備詢可說謊」 林志潔反擊:遭移花接木
陽明交大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中)8日表示,她從未講過「官員備詢可說謊」,而是需做到合於正當法律權益,藍營立委根本是移花接木,企圖混淆視聽。(陳育賢攝)
國民黨推動國會改革,提案增修「藐視國會罪」,國民黨立委指綠營學者、陽明交大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稱「藐視國會罪」會讓連保持緘默跟說謊的權利都沒有;林志潔8日反擊強調,她從未講過「官員備詢可說謊」,而是需做到合於正當法律權益,藍營立委根本是移花接木,企圖混淆視聽。
林志潔表示,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4月3日舉行國會改革公聽會,當時邀請14位專家學者提供意見,她針對國民黨提出的國會改革擴大調查權,尤其是藐視國會法草案構成要件提出個人意見。
林志潔說,她不是要反對國會改革,國會改革與調查權法制化她個人是樂見的,但在擴權同時,若要把調查權及於一般人民與企業,要做到合於正當法律權益,更要做到不擾民以及要做到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益,這個草案才具有合憲性,今天討論的是調查權的擴大,與官員備詢沒有絲毫關聯,她強調,自己從頭到尾都沒講過「官員備詢可說謊」。
林志潔指出,當天她發言時開宗明義即指出,她的發言是針對國會調查權與藐視國會罪的成罪客體應否及於「人民與私部門企業」表述,8分鐘的發言內容從未提到備詢官員,何來備詢官員得說謊的說法?
綜觀整個公聽會,第1個有談到「備詢官員得說謊」這件事的是國民黨立委牛煦庭,不知是其誤聽或誤認,但此絕非林志潔的言論,有錄音錄影及發言全文逐字稿可查。
林志潔表示,人民、一般企業、基金會、宮廟、醫院、學校等團體均在國民黨所提草案中,立法院得調查的範圍,立法院有權傳喚人民和相關人員並有權要求各機關團體提出帳冊及財務文件、董事會紀錄、內部文書等資料。
依據草案若人民和各團體有不服從即可能構成藐視國會罪,她對此表達反對的意見,並以刑事程序中被告和證人不可被強迫做不利於己之陳述等基本權說明,要求國民黨應在草案中,應確保私人和企業的基本權與隱私不受侵犯。
此外,我國過去立法委員曾有收賄、喬私部門人事或介入企業經營權遭判刑的案例,不當擴大國會調查權又欠缺立法委員倫理和自律規範,將使不肖立法委員得藉由藐視國會罪恐嚇勒索私人和企業,甚至侵害企業的經營和營業秘密,呼籲民衆應特別注意此草案可能的危害。
林志潔說,全民皆希望有好的國會改革法,然而國民黨的草案中,不當擴大國會調查權及於人民和各私人團體,藐視國會罪影響人民權益甚鉅,請國民黨重新檢視草案、修改不當規定,並積極提出配套措施,以符合正當法律程序,避免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