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子裡面的水霧霧的 女遭男網友下藥性侵

月收入10萬元、從事汽車材料貿易公司合夥人的潘姓男子,2017年在酒及開水中摻藥讓女網友喝下,她喝下後看到「杯子裡面的水霧霧的」,但隨即昏迷遭性侵(示意圖,達志影像)

月收入10萬元、從事汽車材料貿易公司合夥人的潘姓男子,2017年在酒及開水中摻藥讓女網友喝下,她喝下後看到「杯子裡面的水霧霧的」,但隨即昏迷遭性侵,最高法院駁回潘的上訴,依用藥劑強制性交罪,將他處有期徒刑7年6月定讞。

潘男在2016年12月間透過「愛情公寓」交友網站結識被害女子,經由頻繁聯繫及見面取得她信任後,乃邀約她在2017年6月25日下午到他住處玩牌及酌飲酒類,她不疑有他而應允後,到他住處。

潘男趁她在客廳看電視之際,在梅酒、開水等飲品內摻入含有佐沛眠(Zolpidem)之藥劑後,交給她飲用,她喝下後覺得很奇怪,問潘男「爲什麼杯子裡面的水霧霧的。」,潘男謊稱「難道我家的茶壺是髒的嗎?」,不久她因藥效發作而意識模糊、全身無力癱臥在沙發上。

潘男將她抱至臥室牀上平躺,動手脫去她的衣褲,且不顧她出言拒絕,仍以身體壓在她身上性侵,案發後,她返家後仍感身體不適、記憶片段,到醫院就醫,經醫院通報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才循線查悉潘男性侵。

臺灣高等法院斥責潘男侵犯被害人的性自主決定權,並影響她日後對異性、感情、婚姻及其他親密關係之建立,對她人格發展造成嚴重損害,犯罪情節無法見容於社會道德感,且迄今尚未對她道歉及取得她諒解,判刑7年半,潘提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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