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車位釘子戶」!元旦起預售屋買車位 無土地持分

▲元旦起預售屋停車位將無土地持分。(圖/記者曾筠淇攝)

記者林裕豐臺北報導

預售屋買氣夯,爲了保護消費者權益行政院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元旦起預售屋的停車位不列入土地持分,契約未符合條件者最高可罰50萬元,專家分析修法主要是爲了避免有民衆只買車位、不買房子,藉由車位所持份的土地來卡住都更。

公寓大廈包含專有部分和共有部分,其中專有部分包含主建物客廳臥室廚房等),及附屬建物(陽臺等)。而共有部分爲停車空間門廳、走道、樓梯間等,在過去買車位也有土地持分。

行政院發現,土地持分計算實況紛亂,如果車位買較多,就會變成土地持分變多,也可能購買的專有部分坪數不同,卻分配到一模一樣的土地持分,日後都更時,影響談判條件。

▲停車位土地持分修法前後比較。(圖/臺灣房屋提供)

修法後,依《民法》第799條第4項規定,各區分所有權人可分配土地及共有部分應以「專有部分」面積比例計算,預售屋買賣契約中的停車位做「約定專用」,即設定專用使用權買方,這麼一來,就算停車位買再多,也無法分配到更多土地持分,避免日後都更時產生爭議

《住展》雜誌研發長何世昌表示,此次修法主要是爲了避免有民衆只買車位、不買房子,藉由車位所持份的土地來卡住都更。

不過,何世昌指出,「修法只適用於預售屋,對於目前加速都更效率沒有幫助。」

基隆路二段單獨交易的1個坡道機械車位140萬,土地持分佔了1.26坪。(圖/翻攝實價登錄)

臺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指出,停車位是否登記土地持份,最大的影響就在於未來都更時的權利,尤其是臺北市精華區,更可看出差異,舉例來說,以實價登錄這個基隆路二段,單獨交易的1個坡道機械車位140萬,土地持分佔了1.26坪,等於花了110萬買1坪土地,若以大安區土地價格來算,地坪150~200萬跑不掉,若是在都更整合時,有心人士以買車位的方式收購土地,確實可能會讓一般住戶覺得有失公平

張旭嵐表示,不過修正後,或多或少會讓購屋者覺得,買了沒土地持份的車位,似乎僅有使用權,價值會比同區段古屋的車位低,因此對民衆而言,仍會有一段過渡期去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