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ATM也要反洗錢 金管會要求限期改善、最高可罰千萬

童政彰指出,這些ATM經營型態不一,實際走訪發現有些根本不是ATM,而是現場有專人協助引導登入VASP業者網站上購買比特幣,有些則是可以用臺幣兌換虛擬幣到錢包,或是透過虛擬幣錢包換臺幣領出來。

童政彰指出,若有實質上用臺幣收兌者,就會落入「虛擬通貨平臺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所規定的五種經營態樣,就會要求相關業者提報法遵聲明,執行確認客戶身分等反洗錢規定,並由金管會做審覈。金管會也發現,這24個ATM據點不是同一家業者設置的,但有一家是先前有跟金管會表態會遵從法遵的16家業者之一。

金管會在2021年5月25日預告「虛擬通貨平臺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草案,要求五大類虛擬通貨業者,自2021年7月1日起就必須納入洗錢防制法管理。

而「虛擬通貨平臺及交易業務之事業」(VASP)的五大經營型態包括:虛擬通貨於新臺幣、外國貨幣及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間之交換;虛擬通貨間之交換;進行虛擬通貨之移轉;保管、管理虛擬通貨或提供相關管理工具;參與及提供虛擬通貨發行或銷售之相關金融服務。

這五大類業者必須符合洗錢防制的監理規定,包括應建立洗錢防制內部控制與稽覈制度、進行確認客戶身分、交易紀錄保存、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申報及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申報等事項。

童政彰表示,金管會會聯繫設置比特幣ATM的業者,並輔導他們依照相關辦法提出法遵聲明,若沒有來聲明、會要求限期改善,限期又沒改善就會依照洗錢防制法相關規範,處50萬元到10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