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境外人員在陸住宿 陸禁地方及平臺限制接待外國人
大陸商務部等7部門25日聯合印發《關於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 便利境外人員住宿若干措施的通知》。(圖/取自中國網)
隨着大陸對多國遊客實施免籤政策,入境人潮大幅提升。大陸商務部等7部門25日聯合印發《關於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 便利境外人員住宿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地方相關部門、網絡平臺不應以「資質要求」等作爲門檻,限制旅宿業者接待外國人等境外人員住宿;業者也不能違規發佈不接待境外人員的訊息。
《通知》圍繞依法合規經營、提升接待能力、加強行業自律、發揮平臺作用、改善登記管理、暢通服務莞島、提升支付便利度、營造友好氛圍等八個方面,推動進一步便利境外人員在國內住宿。
通知要求,地方相關部門、網絡平臺不應以資質要求等爲門檻限制住宿業經營者接待境外人員住宿,網絡運營平臺、住宿業經營者不應違規對外發布不接待境外人員住宿的有關訊息﹔支持住宿業經營者開展培訓提升服務能力,強化行業自律。進一步改善住宿業經營者對境外人員住宿登記的管理服務工作,簡化資料採集項目;完善境外人員溝通服務渠道,持續推動提升住宿領域支付便利度,營造良好涉外服務環境。
日前有英國、巴基斯坦等國的遊客在中國大陸政府的網站留言反映,遇到飯店以「不具備涉外資格」、「不知道如何將信息錄入系統」爲由拒絕其入住,該現象在小城市或入住快捷飯店時更是如此。
界面新聞的報導指出,「涉外酒店」的規定最早源於1988年9月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評定旅遊(涉外)飯店星級的規定》,所有新建飯店必須得到飯店星級評定機構給予的預備星級和旅遊(涉外)營業許可證,方能進行旅遊(涉外)營業。2003後北京、天津和河南陸續取消旅館業涉外住宿的審批限制。
雖然目前飯店要接待外賓沒有星級和規模等方面的限制,但還是需要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相關資質、報送登記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旅館住宿的,旅館應當按照旅館業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爲其辦理住宿登記,並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送外國人住宿登記信息。」
有些飯店因成本考量或不常接待外籍客人,不願意主動申請涉外經營資質。這一現象在經濟型酒店、中小城市裡表現較爲明顯。部分飯店之所以不申請涉外資質、拒絕接待外國人入住,主因則是覺得操作登記麻煩、繁瑣,害怕承擔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