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亂餵!太平山上用麵包屑引誘「牠」 6旬翁誘拍畫面流出遭送辦

周男涉嫌用麪包屑引誘黃喉貂,在架設攝影器材拍照,涉犯野生動物保育法,遭警方送辦。圖/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四大隊提供

69歲周姓男子近日疑似在宜蘭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內,用麪包屑引誘三級保育類動物黃喉貂靠近,再用望遠鏡頭攝影,遭警方調查,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地檢署偵辦。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四大隊指出,近年在臺灣山區,目擊黃喉貂的數量越來越多,也傳出遊客用食物或廚餘吸引黃喉貂靠近的傳聞;今年11月中旬,保七四大接獲檢舉,有遊客在宜蘭太平山遊樂區翠峰湖區域內用麪包屑餵食黃喉貂,並提供影像佐證。

影像顯示,該男子先在黃喉貂常出沒的區域架設攝影器材,黃喉貂出現後,把撕好的麪包屑撒在攝影區域附近,待黃喉貂享用麪包,架起望遠鏡頭拍攝。

警方將影像送到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服務中心鑑定,確認畫面中動物是黃喉貂,該行爲已涉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第42條「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爲其他利用」,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最高30萬元罰金。

警方調閱監視器後鎖定犯嫌車輛,循線追查到臺北市周男,數日前請他到案說明。周男辯稱是要拍攝鳥類,黃喉貂入鏡只是巧合,並非有意引誘;警方研判,周男先佈置好環境誘導,且拍攝的照片顯然已經鎖定黃喉貂,今依法函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保七四大指出,這是近年第一起民衆擅自餵食野生動物遭到函送的案例。餵食小動物看似無害,其實已經破壞生態平衡,另外食物、廚餘或垃圾處理不當,也可能危害動物健康或改變原有習性,呼籲民衆不要一時興起觸法,若發現他人餵食也可以主動提供線索。

周男攝影機內,有鎖定黃喉貂的清楚影像。圖/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四大隊提供

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不可擅自餵食保育類動物黃喉貂,但近日警方接獲檢舉,有民衆在太平山翠峰湖區觸法。圖/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四大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