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延長1年訓練什麼? 4分鐘影片一次看完

義務役役期將延長爲1年,圖爲陸軍進行射擊訓練。(中時資料照)

總統蔡英文日前拍板,兵役將延長至1年。國防部今(29)日也在臉書釋出由軍聞社製作,呈現義務役訓練內容的影片,並表示,考量國際變局、中國擴張威權主義、防衛作戰兵力需求、4個月訓練不足及參酌各國兵役制度等,國防部已依兵役法第34條第4項「一年前陳報行政院覈定」之規定,陳報行政院覈定,回覆徵集服常備兵現役1年,以滿足防衛作戰兵力需求。

國防部說明,全案於12月29日以國資人力字第1110346212號、臺內役字第1111007180號,完成國防、內政兩部會銜公告,並自公告日生效,相關內容如下:

一、中華民國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役男,自113年1月1日起回覆徵集服常備兵現役,爲期1年。

二、中華民國83年1月1日至93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之役男,徵集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三、中華民國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之役男,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服役者,依兵役法第25條第3項規定,應服替代役,爲期1年。

國防部指出,自113年起,義務役入伍訓練參考先進國家新兵訓練作法,以實戰化爲核心,藉科技手段輔助訓練,由現行5周延長爲8周,調增課程與提升訓練強度,精進役男單兵戰鬥技能;1年役期役男部隊服役期間,除接受「駐地專長、專精管道、兵科基地及聯合演訓」等完整訓練,也增加「中、高級專長,新式武器與裝備及民防訓練,城鎮戰及連、營戰鬥教練與作戰計劃演練、漢光演習、民安演習」等訓練,使其具備執行守備與民防任務軍事技能,確保家園安全之能力。

同時,爲使役男履行國民義務之際,能兼顧家庭生活開支,考量評估役期長短與就業影響,以志願役各階本俸爲基礎,並支給專業加給,調整1年期義務役薪資,以二兵爲例,每月支給20320元,有利在營期間安心服役;4個月軍事訓練役,則維持現行薪資6510元。

另外,爲使役男能將服役年資累計在職涯退休年資,將由勞動部研議,修正勞工退休金等相關法規,同時,由教育部與各大專院校溝通,研訂彈性修業制度,讓學校與役男可以達到雙贏,讓役男們可做好人生的規劃,及早投入職場。

國防部強調,義務役役期調整爲國家重大施政,深受國人及各界關切。面對未來嚴峻區域衝突與挑戰的變局,依兵役法第34條回覆徵集1年役期義務役,可建立適足的防衛戰力,展現中華民國堅定捍衛自由民主價值的決心,以確保國家永續發展及人民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