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抗告 新北烏來區當選人、樁腳涉賄選羈押禁見確定

高院刑事法庭。(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烏來區民代表蔡成雄,今年9月間涉嫌共同綁樁以現金買票賄選,檢察官訊後,以蔡成雄及連姓樁腳2人涉嫌選罷法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及滅證之虞聲押,臺北地方法院裁定2人羈押禁見,2人提抗告,遭臺灣高等法院駁回確定。

警調獲報,指新北市烏來區民代表蔡成雄,今年9月間涉嫌共同綁樁以現金買票賄選,有2個選民各自數千元賄款,檢調搜索調查後,向法院聲請羈押。

臺北地院認爲,依證人證述、手機通訊軟體對話內容截圖與翻拍照片、通聯紀錄等,蔡及連犯罪嫌疑重大,且涉犯重罪,本案目前尚在偵查中,有諸多疑點尚待檢察官調查釐清,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羈押,禁止接見、通信。

蔡及連不服提抗告,高院認爲,檢察官已提出證據釋明2人之犯罪嫌疑重大,足爲法院判斷羈押與否之依據,2人爭執程序事項,並以是否成立犯罪之實體判斷事項,指摘原裁定有誤,所辯並不足採,駁回抗告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