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人夫揪女同學牀震虧大! 反設局妻陪「高富帥臺大同學」再GG

博士人夫偷吃,反爬牆帶徵信社人的蒐證妻子。(示意圖/翻攝pakutaso)

記者董美琪綜合報導

一名畢業臺大光電所博士、現爲大學助教的李姓男子,被妻子發現與國中黃姓同學上牀,2人被抓到後賠100萬元要和解,但事後李男找人跟蹤臺大同學A男,還表示妻子跟A男在同一個房間裡,對此,妻子聲稱先生設計,只爲了報復她當初抓猴!

據判決書指出,李男與黃女於國中時期相識,畢業後還保持連絡,但李男與妻子97年2月24日舉辦婚禮當天,黃女還到場祝賀,並以親暱「x茹」具名落款紅包上,讓收禮金親友甚爲詫異、議論紛紛兩人關係非比尋常。

雖然被告李保證婚後不再與黃女往來,且婚後李也繼續博士班學業兒女陸續報到,婚姻幸福美滿,但由於雙方忙着照顧孩子,導致性生活次數較爲減少,李男與黃女開始發生外遇

妻子還發現先生傳「我現在真的好想你」給黃女,追問後被打斷鼻樑。判決書提到,黃女曾入李男家中幫洗襪子,顯有將自己置於元配地位意思,而2人至今均未對此等犯罪行爲向妻子道歉,致元配受有嚴重精神損害,婚姻瀕臨破滅。

妻子表示,李男設局,邀高富帥臺大同學A男組公司,製造她與A男兩人常單處一室情況。加上李男與黃女於102年10月被抓到偷吃,最後賠償100萬元,讓李心生不滿,還找上徵信社要報仇。

法官調查,李男爲蒐集並保全妻子與A男也有偷吃的證據,竟未經同意與徵信社員工侵入A男新竹市的住宅,再持複製鑰匙開啓該居所房門而侵入,當場發現2人共處一室,並持手機攝影機對2人拍攝非公開活動。事後A男提告,新竹地院判李男無故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