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國民黨打手」 吳秉叡提選罷法版本又火速撤案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選罷法)相關修法草案將排案審查,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提出連署時應加嚴。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右)、副書記長王鴻薇(左)表示支持。記者屈彥辰/攝影

立院內政委員會週四排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國民黨有意增加罷免門檻,但民衆黨表態反對改朝加嚴連署程序,不過,議程中突然新增民進黨立委吳秉叡的版本,方向亦爲加嚴連署程序。對此,吳秉叡批評,防弊措施不該成爲國民黨混淆手段,已暫撤回提案拒絕成爲國民黨政治鬥爭工具。

曾任法官的吳秉叡指出,國民黨爲防堵近期民意的罷免訴求,緊急排案審查要修改選罷法,藉由法律修正去拖延、甚至阻擋罷免連署成案,這種作爲他堅決反對;他雖於上屆任期即倡議並提案,反制亡者連署、幽靈連署書等個人資料遭不當利用的情形,但好的修法提案不該成爲藍營阻撓民意的政治工具。

爲避免防弊措施修法被國民黨利用爲政治攻防手段,吳秉叡指出,他決定先暫時撤案以避免國民黨混淆焦點,同時呼籲國民黨正視過去虛假連署的問題,也請國民黨審視自己的提案、排案初衷是爲了人民、爲了民主,還是爲了自己的政治利益?

吳秉叡修法版本指出,爲避免他人利用個人資料假冒,罷免案提議、連署應依規定填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外,還需附身分證「發證日期」;而且版本更新增罰則,假冒提議、連署者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100萬元以下罰鍰。

吳解釋,過去公投連署、罷免連署出現「連署人於連署前就已死亡」的情況層出不窮,亂象顯已與憲法落實「公民參與」的精神相悖離;過去曾有其他委員提案以附上身分證影本爲防制,但提供身分證件讓部分想連署的民衆在個資利用上的有所擔憂,他在參酌、折衷多方意見後提案採增加「發證日期」。

他說明,這是考量一般商業或民用情況下在身分資料的填寫時,不會有要求填寫發證日期 (公部門申辦時較有填寫需求),故提案採增加「發證日期」期可避免有心人士利用持有的大量個資冒名連署,且「發證日期」因遺失、搬遷等換髮情況較有變動性,等於新增一道比對查覈的機制。

「請國民黨勿政治操作並省視虛假連署的過往。」吳強調,此修正他早於上屆提出,他樂見立法院與社會對於亡者連署、幽靈連署書的關注,但防弊措施是爲在公投、罷免過程展現真實民意、杜絕不法冒名,與國民黨背離民意、提高罷免門檻的提案在精神上與目的上相互扞格,再次呼籲國民黨正視民意、懸崖勒馬,儘速撤回提高罷免門檻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