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分手他傳「溫泉激戰自拍」 情侶性愛片登色網15萬人看

部分情侶想爲愛情留下見證,但在拍攝性愛影片時,千萬得想清楚。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圖/記者周宸亙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本是想爲美好的愛情留下見證,不料分手後成了恐怖情人報復的工具,將「私密事」拍下前,務必得再三思量。一對情侶去(2015)年9月到臺北市北投區溫泉旅館泡湯男子手機錄下激戰影片;2個多月後兩人分手,男子竟將性愛影片和女子臉書上傳至色情網站,累積已有15.6萬人次觀看。

蘋果日報》報導,臺北市28歲的曾姓男子與女友交往多時,去年9月兩人到溫泉旅館泡湯,並拍下激情性愛影片。不料2個月後兩人因爭吵分手,曾男竟將激戰影片上傳至「色情界的YouTube」,更公開女友臉書資訊被害人直到收到陌生網友私訊,才驚覺影片外泄,該影音上傳不到1個月已有15.6萬人次觀看。

被害人認定曾男分手後挾怨報復,怒告妨害秘密、散佈猥褻物品罪。曾男坦承上傳影片到色情網站,但辯稱只是爲兩人愛情留下紀念檢方勘驗影片,發現畫面多是近距離拍攝,研判女方當下知情,曾男並非偷拍,不構成妨害秘密罪嫌;但曾男將影片傳上網,供不特定大衆觀看,依最重可判2年徒刑的散佈猥褻物品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