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一夜情「被弄痛」 女認男方太粗魯告性侵

▲有女子男子發生一夜情後,因不滿對方太粗魯弄痛她,事後她告對方性侵。(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市一名男子,日前萬華區誠品書店逛逛時,搭訕了一名和他差不多年紀的女生,之後兩人看對眼了,不但共吃晚餐還到旅館發生一夜情,隔月兩人也如法炮製,不料事後女方卻告男方性侵,原因竟是「對方不夠紳士還弄痛我」。檢方認定這與一般常理不符,予以男方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發現,今年暑假期間,40歲的陳姓男子和指控性侵的女子,先後前往西門的誠品書店選書和看書。陳男事先觀察了女子一陣子後,主動找話題搭訕對方,2人因此聊了起來。閒聊一陣之後彼此互有好感,陳男邀約女方共進晚餐,女方同意,用餐後還到附近旅館發生一夜情,清晨共用早餐後才各自離開。

一個月後,陳男又邀約女子共進晚餐,之後又發生一夜情,隔天一同用完早餐後才離開。但事後女子提告陳男性侵,她認爲陳男在牀上「不夠紳士、溫柔」,總是「太粗魯、弄痛我」,完全不顧她的感受,因此向警方報案

檢方事後根據女子陳述2人當時嘿咻的過程,認爲其互動和表現的模式,不符遭到性侵後的反應,因此予以陳男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