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全是駕駛的錯! 小黃停讓後又有行人衝出 工會無奈發聲

車輛停讓後剛起步,自行車突然冒出來,又有行人跑步衝出。(臺北市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發言人李威爾提供/蔡亞樺臺北傳真)

行政院會7日通過10項1200元以下罰鍰的違規不開放檢舉、記點修正草案,路權團體、職業駕駛團體立場迥異,議題持續發酵。臺北市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發言人李威爾今(8)日釋出車輛停讓影片,認爲不該把車禍肇因都怪罪在駕駛,道路設計規畫、號誌改善及用路人彼此禮讓,纔是交通安全改善關鍵。

李威爾公佈一段行車紀錄器影片,影片中車輛靠近路口準備右轉,先是停讓斑馬線的行人,待行人通過後,剛起步準備右轉又緊急剎車,右方突然衝出一輛自行車,一名行人也跑步衝出通過斑馬線,坐在駕駛座的他不禁抱怨,「你看又來了」、「一定要這樣嗎」。

李威爾表示,行人團體跟路權團體不斷把車禍肇事主因怪罪在車輛駕駛身上,但這樣的角度對真正交通安全改善並沒有幫助,他今天提供的影片中,駕駛該停讓的都讓了,該停的都停了,但行人過馬路,他看得到車輛,可是駕駛在車輛內裡面看不到行人要這樣硬闖。

他說,持續把肇事原因怪罪在駕駛,無助於交通安全或行人零死亡,不管是駕駛,還是行人、自行車都應該共同站在彼此立場,保護自己跟別人。道路規畫、號誌改善及彼此禮讓,纔是讓交通安全改善重要關鍵,而不是一昧站在一個立場批評,把罪怪在駕駛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