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幽靈人口!內政部:瑞莎早已取得我國國籍

瑞莎日前感嘆自己沒有國籍無法保護家人。(圖/翻攝瑞莎臉書

記者張暐珩/臺北報導

知名藝人瑞莎4年前就開始申請歸化臺灣,在7月中成爲第一個臺灣放棄烏克蘭國籍的人;但是她也指出,臺灣相關機構至今仍未覈准她的身分證申請,「我是個沒有身分證的人!做什麼事情都很不方便」,成爲幽靈人口。對此,內政部19日迴應,瑞莎放棄烏克蘭國籍之前,已先具有我國國籍,並非無國籍幽靈人口。

瑞莎日前在臉書表示,因爲沒有身分證,「去那(哪)裡都要辦visa,也不能出國工作,不能申請臺胞證」,更遺憾地說:「永遠沒想過有一天我會是一個沒有國籍的人,身爲一個女兒,一個老婆,一個媽媽,萬一遇到嚴重的意外,我完全沒有立場保護我的家人,我自己也沒有任何保障,光想到這件事就讓我覺得好難過……」

對此,內政部19日發出澄清,強調「實屬誤解」,瑞莎已取得我國國籍。去(105)年已先許可瑞莎歸化我國國籍,並請其補提喪失原有國籍證明,故瑞莎於放棄烏克蘭國籍之前,已先具有我國國籍,瑞莎並非無國籍幽靈人口,另瑞莎也已補提喪失國籍證明,經內政部核備,因此整體歸化程序已經完備。

內政部說明,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0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外國人歸化後以無戶籍國民身分在臺灣地區連續居住1年(365天),或居留滿2年且每年居住270日以上,或居留滿5年且每年居住183日,即可向移民署申請定居證,因瑞莎以無戶籍國民居留後迄今未滿1年,其間有出境紀錄,如於最後入境日起未再出境,最快可於107年10月12日向移民署申請定居,再持憑定居證至戶政事務辦理初設戶籍登記及請領國民身分證。

內政部也補充,瑞莎現以無戶籍國民身分在臺居留,其爲國人配偶,無須申請工作許可證,身分及工作權都有相關保障。另其在女兒辦理出生登記時,也已依法母親欄中登載瑞莎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