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被查!李永得批「太離譜」 警無辜講原因:不知道你是誰啊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19日下午3時40分在臺北轉運站遭臺北市保安大隊員警攔下,要求出示身分證件,但李卻認爲「我又沒做錯事」,因此斷然拒絕;身旁的友人也表示「沒有犯罪事實警方不能攔人盤查!」李永得事後在臉書PO文抱怨,質疑「臺北市什麼時候變成警察國家?」
保安大隊第五中隊隊長陳豐盛接受記者採訪時還原當時情況,當時同仁正在執行車站安全維護工作,巡邏時發現李永得與友人從超商走出,李穿着拖鞋、友人手上提着小袋子,2人走出時見到警察還多看了幾眼,同仁直覺可疑便上前盤查。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拒絕盤查,「我又沒做錯什麼事!」(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警方要求李永得2人出示身分證件、或報身分證字號供盤查時,2人均拒絕配合,還向現場警方表示「在沒有犯罪事實的前提下,警察不應該隨意盤查」,並高喊警方此舉違憲。現場警方解釋執法目的後,2人態度仍是相當強硬,在雙方理論了約5分鐘後,警方見對方態度還算良好,隨後就讓2人離開現場。
陳豐盛說,當下2人皆未出示證件,同仁也不知道他們是誰,直到晚間8時左右,有媒體來電詢問,才知道原來是客委會主委李永得。
▼李永得在臉書PO文後引起媒體關注,陳豐盛這才發現原來下午拒絕盤查的男子就是客委會主委。(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對此,李永得則迴應,由於自己就住在北車附近,當天下午穿着拖鞋、打扮比較休閒到超商買飲料,沒想到走出超商就遇員警攔查,「我只是出來買個東西,也沒帶身分證啊,這個國家有規定人民外出一定要帶身分證嗎?再說,我是做錯了什麼?是我長得很像恐怖分子還是隨機殺人犯?憑什麼攔我下來?」而對於身旁男子,李永得則否認2人是朋友,表示是路人「看不下去」纔會挺身而出跟警察講道理「教育他們」。
而陳豐盛則解釋,第五中隊主要的轄區是士林、大同等地,臺北轉運站也在範圍之中,由於車站人來人往,非常複雜,先前也曾經發生過槍砲、毒品等案,是相當重要的巡邏重點,「警方依法盤查卻被誤會是在找麻煩,同仁當然會覺得有點委屈啊,可是盤查身分完全是依法行政,是國家賦予警察的職權!」
「那些通緝犯、毒販都是怎麼抓的?」陳豐盛說,嫌犯不會在臉上寫着「我有犯罪」、通緝犯也不會傻到直接來跟你自首啊,警方巡邏時當然要提高警覺,只要認爲有可疑就要上前盤查,如果警察都不盤查,等到有「犯罪事實」的時候再出現就來不及了。陳豐盛以鄭捷爲例,感嘆如果在鄭捷上捷運殺人之前,警方有發現可疑並將他攔下盤查,就會在他的包包裡找到刀,也許今天這些悲劇就都不會發生。
▼陳豐盛感嘆,要是在鄭捷犯案之前,警方有將他攔下盤查,那麼今天這些悲劇都不會發生。(圖/記者莊智勝攝)
對於警方攔查是否有違反人權、違憲等疑慮,陳豐盛說,《警察職權行使法》中明確規定,警方若是發現可疑人士,可以要求對方出示證件驗明身分,倘若遭到對方拒絕,警察可以依法將他帶回派出所,並且有3小時的時間可以透過指紋辨識等方式來查覈身分。
對此,律師呂秋遠表示,何謂「可疑」的確較難界定,且警方攔查民衆的爭議天天都在發生,只是因爲李永得爲中央部會官員,因此較受關注。呂秋遠說,雖然盤查身分是警方查緝通緝犯或犯罪的重要方式,但卻會有違反人權的疑慮,這部分必須在兩者間取得平衡。
對於李永得在臉書發文怒批,網友反應幾乎一面倒,「這是依據警職法啊,不懂可以多念點書嗎?」、「沒出事時是擾民,等到真的發生問題時又在批評辦案效率不佳,你今天應該好好謝謝那幾位警察,有他們纔有治安的穩定」、「警察盤查有錯?警察也沒爲難你啊,請懂得尊重,請跟警方道歉」、「老百姓平常就被盤查啊,有啥好大驚小怪,而且你是公僕,OK?」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圖/記者李毓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