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晨翔私接工作 可米硬起來反擊

晨翔正在臺北網劇。(取自臉書

男團SpeXial團員晨翔今年1月自行宣佈退團,與經紀公司可米對簿公堂。沈寂6個月,他6月底在臉書PO出新戲《以妳爲名的青春開鏡照,向粉絲喊話:「和小飛俠的約定,說好的出口見。」照片裡,他穿制服扮高中生,雖開心宣告正式復工,可米卻指出晨翔私接新戲,公司未被告知,已屬違約行爲。

可米當時表示:「『解約』是他個人片面說詞雙方合約仍有效存在合法有效。 身爲公衆人物更應爲公衆和粉絲表率,注重合約精神,不該混淆視聽,造成合作單位的困擾,我們嚴厲抨擊此不當做法,堅決抵制和反對此沒有契約精神,沒有法律約束,沒有道德誠信的行爲。」並重申:「晨翔至今還算是可米的藝人。」

今(2日)可米對外二度聲明表示,晨翔與可米還有3年合約,卻違約擅自接演藝工作,造成可米損失,因晨翔參與「最佳娛樂」負責的戲劇拍攝,可米併發存證信函給「最佳娛樂」,至今未有改善及迴應。此次聲明中,可米強硬要求晨翔負起相關賠償責任,並呼籲業界及個人不得從事晨翔的專屬經紀代理人,以維護各方權益

可米表示,與晨翔已開過3次庭官司還在進行中,細節不便透露,姚鳳羣身爲資深經紀人,應懂得業內規則倫理,只聽藝人片面之詞,爲何不問經紀公司可米。姚鳳羣則說「不予迴應」,據知晨翔告知姚與可米無合約,如有違約,晨翔願負法律責任

可米聲明

茲就可米國際影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旗下藝人 SpeXial-晨翔(連晨翔)違約擅自接洽演藝活動,造成本公司損失一事嚴正聲明如下:

本公司於民國102年5月25日與連晨翔簽訂「演藝事業合約書」,對其演藝事業事務擁有專屬經紀代理權至109年5月31日止,惟近日,本公司發現:連晨翔於個人Facebook、微博、Instagram等社羣網站謊稱與本公司合約終止,企圖誤導媒體,甚至據此未經本公司同意,擅自參與【最佳娛樂經紀股份有限公司】戲劇拍攝,雖此舉已嚴重侵害本公司權益,但爲維護藝人形象與業界友好關係,本公司並未於第一時間訴諸公衆,而以寄發存證信函方式,善意提醒其違約事實,迄今仍未獲重視及改善。

本公司於民國106年7月25日去函【最佳娛樂經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連晨翔出演《以你爲名的青春》網劇一事,聲明連晨翔系本公司藝人,卻得到該司以「據報導,貴公司與連晨翔之演藝事業合約業務經連晨翔於民國105年11月間依法、依約終止,貴公司已非有權得爲連晨翔先生處理演藝事業之人」回覆,基於上述事由,避免混淆公衆視聽,造成社會誤解,本公司負有義務正式聲明如下:

連晨翔應繼續履行與本公司簽訂之「演藝事業合約書」,並停止所有違約、侵權行爲,就其虛構指摘事實向公衆及本公司道歉,負起相關賠償責任。

敬告業界公司、企業及個人,不得從事前述侵害本公司對連晨翔演藝事務的專屬經紀代理權;對已發生之侵權行爲,應立即停止合作、播出,並主動與本公司聯繫後續事宜,以維護各方權益。

本公司保留對所有違約方及侵權作品追究法律責任之權利

特此聲明。

可米國際影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10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