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X再來喔」小三鹹溼訊息撩人夫 正宮氣炸「報復3步驟」反挨告

▲一名婦人丈夫手機中發現出軌的對話,怒嗆小三反被告。(圖/視覺中國

地方中心臺中報導

臺中市一名高姓婦人2016年在林姓丈夫的手機內發現親密合照及多則曖昧訊息對象皆是已離婚的劉姓女子劉女甚至還對林男表示,「要做愛再來喔」,高女一氣之下傳訊息怒嗆劉女,「要我讓你什麼都不用做了嗎?要生存嗎?」併到劉女開的美容店前怒罵「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又將她控告劉女的傳票上傳臉書,被劉女反告誹謗、公然侮辱恐嚇罪一審法官判處劉女5月徒刑、高女拘役90日,易科罰金則各爲15萬、9萬元,但雙方在二審時和解,法院看在2人「積極和解共尋和諧」的份上宣告2人緩刑各2年,但劉女須履行賠償高女25萬元的協議

判決書指出,曾有過一段婚姻的劉女在2015年7、8月間認識林男,明知對方是有家室的人卻仍與他交往,2人甚至在臺中市某汽車旅館內2度發生性關係。而高女2016年6月在丈夫的手機中發現劉女與丈夫的親密合照,劉女還向丈夫表示,「要做愛再來喔」、「好好顧孩子老婆,我們做愛就好」、「你缺性來找我,我低賤,這樣的生活方式不長久」、「白白浪費時間陪你做愛,傷害你的老婆。我真的很對不起你老婆」等訊息。

得知丈夫出軌的高女愈想愈氣,同年11月用臉書傳送多條訊息恐嚇劉女,「要我讓妳什麼都不用做了嗎?要生存嗎?」、「我去過,知道妳家在哪」,2017年3月又到劉女開的美容店,辱罵對方「人不要臉,天下無敵」,2星期後再將控告劉女「妨害家庭」的傳票拍照上傳到劉女所經營的臉書粉絲專頁上。不甘受辱的劉女反告高女誹謗、公然侮辱以及恐嚇罪。

劉女在法院審理時辯稱,自己不知道林男已婚;而高女則坦承是因爲情緒失控纔會出現這些行爲。但法院勘驗劉女與林男的對話發現,劉女曾說「我真的很對不起你老婆,我沒有拒絕你。」顯見劉女早知林男有家室,而高女的遭遇雖然值得同情,但沒有以理性的方式解決糾紛,雙方也並未和解,因此法院將劉女依妨害家庭罪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高女則是依恐嚇、公然侮辱與誹謗罪判刑90日,可易科罰金9萬元。

2人不服判決上訴,臺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爲,劉女願意賠償高女25萬元,兩人達成和解已得到教訓,雙方也「積極和解共尋和諧」,因此宣告緩刑2年,劉女須於2019年4月15日前支付25萬元給高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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