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女網友拒見 惡男傳她裸照到LINE社羣 法官怒了
新竹陳姓男子不滿女網友閉門不見,將她的裸照傳到LINE社羣,遭判有期徒刑4月。(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新竹陳姓男子想要約女網友小美(化名)見面,遭拒後心生不滿,將先前女方傳來裸露胸部、下體等6張私密照片,上傳在LINE社羣,提供給羣友觀賞,事後截圖將照片貼給小美,威脅她說:「我都有時間、你幾點到」,小美心生畏懼報警,新竹地院審理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陳男有期徒刑4月,得以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1名陳姓男子與小美互爲網友關係,小美於110年5月,在陳男慫恿下,自拍自己裸露胸部、下體等私密照片傳給陳男,事後陳男約小美出來見面,但遭到小美拒絕,引發陳男心生不滿,基於恐嚇危害安全及散播猥褻圖畫之犯意,將小美的6張私密照片,上傳在LINE社羣,放置在不特定且多數人都可看到的主頁,還把照片回傳給女方說:「我都有時間、你幾點到」等語,威脅要毀掉小美的名譽,害她嚇得報警提告。
新竹地院法官表示,林男以網際網路上傳告訴人前開猥褻影像供不特定多數人觀覽,並以加害名譽的放式恐嚇小美,使其心生畏懼,不僅破壞社會善良風俗,同時造成小美名譽受損、身心受創,但考量林男犯後坦承犯行,尚知悔悟,依《犯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處有期徒刑4月,得以科罰金,以新臺幣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