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玩權利金遊戲!柯P力改前朝謬誤 BOT迴歸公共建設本質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臺北市柯文哲上任前便宣示要大打「五弊案」,加上大巨蛋案對遠雄硬槓,導致招商成績低落,更被貼上「反商」的標籤。但財政局22日表示,爲了避免再犯過去BOT案附屬事業極大化、公共建設功能極小化的錯誤,柯文哲除了要求財政局重新檢討制定「政府規劃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BOT之標準作業程序」外,同時主張不要再陷入「政府零出資、以權利金導向」的財務迷思。

財政局指出,BOT的本質是公共建設,過去卻變相土地開發;附屬事業的存在目的本是爲了挹注主體事業的財務缺口,過去卻本末倒置變成投資者最在意的財務金雞母。如果一開始就從土地開發導向思維,加上附屬事業極大化,反而容易導致政府部門與民間投資者一直圍繞在權利金的戰場進行角力,而忽略公共建設對社會價值

市府目前已陸續規劃好3處BOT案,包括「臺北市內湖科技園區產業支援設施開發計劃興建營運移轉案」、「臺北市南港生技產業聚落開發計劃(忠孝營區暨西側市有地)興建營運移轉案」、「臺北市南港轉運站興建營運移轉案」。

財政局表示,內湖科技園區產業支援設施開發計劃BOT案已於106年3月20日完成議約,預定106年5月25日辦理簽約;這個柯市府第一個BOT案所要傳達的概念就是即使沒有商場、沒有旅館作爲附屬事業,只要在財務計劃可以平衡的前提下,不要想着要收多少的權利金,即使不再商業極大化也能推動B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