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繳上萬停車費! 男出怪招「緊跟友人車後」竄逃

男子不想繳上萬停車費,出怪招落跑遭判刑。(示意圖非事發停車場,本報資料照片)

28歲林姓男子2021年12月時,將車子停放在新北市蘆洲區某停車場,時間將近4個月,林後來想牽車時,發現費用高達1萬2100元,不想繳交。找來李姓友人開車過來,林開車緊跟對方車子,在柵欄機杆上升時一起開出停車場,怪招後被業者發現提告,士林地院日前判林觸犯非法由自動收費設備得利罪,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林男2021年12月27日將車開至停車場後,一直到2022年4月26日才返回想將車開走,他發現費用高達1萬2000多元,心存僥倖叫李姓友人開車進停車場,講好要離開時「帶我一起跑」。

此後林開車跟着李的車,在李車離開停車場,柵欄機杆升起時,利用它的緩衝停留時間兩臺車一起駛離,耍小聰明想要拒繳停車費。

業者事後發現提告,檢警調閱監視器傳喚林、李2人,並依詐欺罪送辦,林開庭時坦承爲貪小便宜纔出此下策,李男則說他有勸過林,只是想幫朋友,沒想到會被列爲共犯。

士林地院審酌,林不以正當方式繳費、取車,又素行不良有槍砲、妨害公務及公共危險等前科,但有與業者達成和解願繳交車費,犯後態度良好,改依非法由自動收費設備得利罪,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