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宣誓才上任 竹縣議員陳德木遭宣判當選無效

縣議員陳德目去年宣誓就職日當天仍在押,採事後補宣誓上任,但仍遭法院宣判當選無效。(邱立雅攝)

新竹縣議員當選人陳德木去年透過歌唱班成員王女等人協助蒐集可行賄名單,在9月期間以每票1000元對價買票,新竹地檢署去年11月23日偵查終結後,依法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新竹地方法院31日下午宣判陳德木當選無效。另外,一名羅姓鄉民代表也同日遭宣判當選無效。

新竹地檢署指出,陳德木等人現金買票案,由檢察官張馨尹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共同偵辦,該案於去年11月10日執行搜索、訊問、聲請羈押獲准,於11月23日迅速提起公訴,全案因蒐證齊備,陳德木移審後繼續羈押,新竹地院於2023年1月19日判決陳德木犯對於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3年8月。

由於陳德木以4184票當選,去年12月25日宣示當天,因仍在押中的陳德木選擇事後補宣誓,仍成功坐上議員寶座。不過此次宣判當選無效,新竹縣選委會指出,還有救濟途徑可上訴到高院,同時刑事判決也爲三審定讞,要看陳德木願不願意上訴,若放棄上訴,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74條當選無效判決確定的話,將可遞補的。

另羅姓鄉民代表等人現金買票案,爲投票日後始有具體情資,經檢察官黃嘉慧指揮新竹縣調查站、新湖警分局鍥而不捨積極查證後,於去年12月15日執行傳訊,並於12月21日偵結迅速提起公訴,刑事部分現由新竹地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