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長:國營事業績效獎金齊頭式改革不公平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每個部會轄下的國營事業肩負的政策任務不同,應更細緻處裡績效獎金問題,否則將面臨人才留用問題,畢竟一致性的改革有不公平的地方。(圖/資料照片)
針對立法院大砍國營事業績效獎金,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每個部會轄下的國營事業肩負的政策任務不同,應更細緻處理績效獎金問題,否則將面臨人才留用問題,畢竟一致性的改革有不公平的地方。
立法院財委會9日再度審查財劃法,財政部長張盛和會前受訪時作出以上回應。張盛和指出,應該用較精細的程序及方法來評估國營事業員工的表現與績效,畢竟一致性的改革有不公平的地方。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達成共識,國營事業含官股銀行必須要有盈餘纔可發放績效獎金,且不得超過1.2個月,此外,由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年終獎金也由過去的比照公營事業,轉爲比照公務人員,年終獎金由最高4.6個月,驟降爲最高2.5個月。
張盛和認爲,每個部會的國營事業肩負的政策任務都不同,有些要跟民間競爭、有些是獨佔,因此應該以更細緻的方法處裡。目前財政部轄下如臺灣銀行、土地銀行等要跟民間競爭,獎金待遇影響到的是人才問題,怕現有的人才留不住,新的人才不會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