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確保租稅安定 財部、美商集團首籤預先訂價協議

該局說明,預先訂價協議(APA)爲納稅義務人事先與所轄國稅局,就其與關係企業間交易之訂價原則、計算方法、適用期間及相關問題相互討論,於達成共識後簽署之協議,可避免雙方耗費過多時間與成本在移轉訂價查覈,使納稅義務人未來稅負更具確定性及穩定性。

該美商集團爲全球領先電子產品供應商,產品跨足多項業務領域,本次預先訂價協議的簽署不僅使國稅局能深入瞭解集團在臺灣的發展狀況,並進而促使集團於租稅安定下,擴大在臺投資佈局,建構良好的合作關係。

該局進一步說明,簽署預先訂價協議,可以確保跨國集團的租稅安定,並減少徵納雙方之稽徵成本或稅務依從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