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新青安第2波查覈 73件未符自住使用
爲落實新青安貸款自住政策目的,並考量農業部推動之「青年安居購屋優惠貸款」(農安貸款)與新青安貸款條件相同,均由內政部住宅基金提供利息補貼,基於政府政策一致性及公平原則,財政部修正「公股銀行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原則」等相關規範,包括新青安貸款借款人限貸一次、新貸戶徵提自住切結書及承作銀行應將撥貸戶資料報送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檔,且經農業金融機構核貸農安貸款者,不得申貸新青安貸款。
財政部再次強調,新青安貸款推動初衷係爲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安居,呼籲民衆審慎評估自身自住需求及財務還款能力,於可負擔範圍內選擇適合標的,且珍惜個人申貸權益,切勿不當使用,俾落實新青安貸款協助民衆安心成家、購屋自住之政策目的。該部將賡續督導公股銀行確實執行新青安貸款限貸一次政策,落實徵授信審覈、強化貸後管理及稽查,以確保政府資源有效配置及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