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經理找前科犯持刀「搶劫自己」 4天后就被警察抓到GG了
新加坡一家餐廳的經理李家耀自導自演一起搶案,在2019年3月找來有前科的通緝犯陳來明飾演搶匪,假裝被行搶2萬6000新加坡元(約臺幣56萬元)。陳來明在犯案4天后被警方逮捕,並在9日於法庭上承認過往所有的罪刑,遭判刑7年7個月及鞭刑6下,原本通過律師表示想抱抱年幼女兒,但最後只被允許透過玻璃窗與女兒相望。
陳來明在2019年3月前往名爲鯉河大廈(Rivervale Plaza)的購物商場,並搶劫在商場裡營業的Kopitiam餐廳6000多新加坡元(約臺幣12萬元)。隨後警方接獲李家耀通報被搶2萬6000元新加坡元,在經過調查之後,才發現這是一起自導自演的搶案,損失金額也是謊報,最後在4天之內將陳來明逮捕歸案。
當地警方表示,陳來明2019年2月與李家耀會面,希望2人一搭一唱,將餐廳保險箱裡的錢偷走。李家耀當天則持刀前往,並照着劇本走搶走了6000多新加坡元,後來還拿這些錢去還債和買毒品。
陳來明先前棄保潛逃因此遭到通緝,而這次再次被逮捕之後,在9日坦承一切罪刑,並接受法官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