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男偷拍女同事 辯手機自動開啓錄影

紀姓男子天母SOGO百貨一間義式餐廳偷拍女同事更換公司制服過程士林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報系資料照)

北市天母SOGO百貨公司內的義式餐廳紀姓員工偷拍女同事更衣,他被發現後辯稱,不知道手機爲何會開啓錄影模式,否認有偷拍的意圖,但法官勘驗畫面紀男調整鏡頭擺放位置,刻意對準被害人更衣位置,認定他偷拍2名女同事犯行,依妨害秘密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並沒收偷拍手機,

26歲紀姓男子在知名義式餐廳當服務生,去年11月11日上班後,將手機放在後揹包側邊,並用雨傘卡住露出手機鏡頭,攝錄女同事更換上班制服的過程,下午4點多,陳姓女同事發現放在鞋櫃上的揹包有異狀,拿起來看手機正在錄影,通知百貨的樓管人員到場並提出告訴。

紀嫌辯稱,他平時有2支手機,放在揹包的手機用來聽音樂,不知道爲何會開啓錄影模式,因爲揹包側邊的袋子放有雨傘,導致手機露出一半,並非刻意拍攝。

法官開庭勘驗揹包,發現手機、雨傘放在側邊,還有空間,手機很容易能放入袋中,且錄影畫面並非如紀男所說是在擦拭鏡頭不小心開啓,畫面內有他調整位置,對準女子更衣的位置,而且,女同事作證,早就看到揹包旁露出鏡頭,纔拿起來查看,發現畫面至少2名女同事受害,法官因而認定紀男偷拍事證明確,爲滿足一己私慾,侵害他人隱私,對女同事身心造成嚴重傷害,破壞社會善良風俗依法判處拘役5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