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北市議員送新冠快篩涉賄選?檢認定難影響投票意向 另起訴「這罪名」

臺北地檢署

曾於2022年九合一選舉,代表新黨參選北市議員的張榮法,因找43名親友當人頭,自大陸進口4300劑新冠病毒快篩試劑,無償贈送支持者,疑涉賄選,臺北地檢署3日偵結,認爲快篩試劑難以影響投票意向,不構成選罷法,但張涉嫌違法自大陸引進快篩試劑,另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起訴。

起訴指出,張榮法明知新冠快篩試劑屬於醫療器材,非經主管機關衛福部許可,不得自行輸入,政府因疫情嚴峻,曾於2022年5月11日至6月30日,開放民衆自國外輸入「個人自用」的新冠快篩,限每人一次,且不能超過100劑。

但張自2022年4月起,透過妻子等人向43名親友徵求擔任報關名義人,自大陸廈門寶太生物科技公司進口快篩共4300劑,規避法令,並於同年10月1日上午在其競選總部成立大會上,無償贈送給支持者,警方於同年12月13日搜索,查扣17箱及27盒總計1835劑快篩試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