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北市議員遭控賄選!藍營參選人高揚凱確定不起訴

臺灣高檢署

去年九合一選舉,代表國民黨參選臺北市大安及文山區市議員的高揚凱,遭檢舉與大安區龍圖裡里長當選人蕭萬居等人以餐會賄選,臺北地檢署認定高男賄選罪證不足,日前不起訴高男,案經再議,臺灣高檢署審覈後駁回,高男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高揚凱具有英國碩士學位,在北市文山區居住多年,號稱是代表國民黨正藍軍參選,並獲前總統馬英九等人力挺,但仍落選。

檢調獲報,高揚凱、大安區龍圖裡里長當選人蕭萬居,涉嫌在去年9月間共同在北市大安區某餐廳席開3桌,宴請樁腳及選民,以餐會型式賄選;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去年12月兵分3路搜索,約談高揚凱、蕭萬居等人。檢察官訊後諭知高揚凱無保請回,蕭萬居以5萬元交保。

檢方認定,擔任高男競選總部副主任委員的周銘鴻,認爲高缺乏在地樁腳支持,找大安區龍圖裡里長兼大安區里長聯誼會會長蕭萬居找聯誼會成員餐敘尋求支持。周提議以里長聯誼會名義舉辦餐會,邀聯誼會成員參加,與蕭協議以5桌,每桌1萬元,各出資一半,於9月28日以每桌10人,每桌約7、8000元招待大安區里長,並在席間引領高呼高男當選,高男亦在餐會期間及結束時向里長求支持,事後周支付2萬元給蕭,依違反《選罷法》起訴周、蕭2人。

另檢方認爲高男賄選罪證不足,予不起訴處分,並依職權送臺灣高檢署再議,高檢署審覈後駁回再議,因此高男獲不起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