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促簽訂交友契約隔天退 高額解約金5萬狠貴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近日接獲消費者申訴,交友仲介契約高額解約金,呼籲青年男女應提高警覺。(臺中市政府提供)

網友初次約見,卻被強力推銷交友媒合服務;簽名加入會員後,業者纔在合約書上填列契約金額8萬4000元,因消費者無力負擔,隔天向業者要求解除契約,卻被告知須給解約金,高達5萬元。臺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呼籲,交友媒合業者應約束職員的推銷手段避免觸法

法制局表示,近年來交友媒合服務爭議案件逐年增加,從2018年的51件、2019年的86件、到2020年已有88件。交友媒合爭議大多因消費者遭業者突襲式推銷後,不敢或不好意思拒絕而匆促簽約;但冷靜後想解約時,卻遭收取高額違約金

李善植指出,此類案件的申訴人半數以上都未滿30歲。建議剛出社會年輕人遭遇業者無預警的推銷時,可表示先與家人朋友討論,讓自己有充分思考的時間再決定。

李善植說,若不慎簽約,應積極但不急躁地處理解約事宜,以書面通知業者解約,保留與業者來往的所有紀錄,對於業者所提供的解約協議內容,應詳讀後再決定是否簽名,切勿僅聽信業者話術即匆促簽字,反而讓自己陷入無解的困境

李善植表示,現行交友媒合市場尚無定型化契約相關規定無法具體規範業者的服務契約條款。臺中市政府已函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研議指定主管機關訂定交友媒合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正本清源解決交友媒合爭議。

李善植呼籲交友媒合業者,行銷方式應秉持公平合理原則,倘有利用場地人數優勢糾纏騷擾促使消費者簽約等不當銷售行爲,可能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強賣物品的違法行爲,業者應約束職員的推銷手段,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