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博恩喜劇專場大賺2283萬稱「演講」 薩泰爾拒繳26萬娛樂稅結果出爐
薩泰爾娛樂公司前年舉辦3場「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活動,門票總收入2283萬餘元,公司不服要繳納26萬餘元臺北市娛樂稅,提行政訴訟救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決薩泰爾敗訴,可上訴。
薩泰爾公司2022年3月11、12日在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舉辦3場售票的「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活動,未依娛樂稅法規定,於活動舉辦前向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信義分處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
信義分處認爲薩泰爾舉辦的是單口喜劇表演的娛樂活動,屬於娛樂稅法、臺北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規定的「技藝表演」,薩泰爾卻未依規定辦理應代徵代納娛樂稅,便以門票總收入2283萬5950元,扣除各票價所內含娛樂稅後的票券收入淨額後,依自治條例規定稅率級距,覈定薩泰爾應代徵繳納28萬166元娛樂稅。
薩泰爾公司不服而申請複查,經臺北市稅捐稽徵處重新計算營業淨額、扣減已納營業稅後,更正薩泰爾應代繳26萬7009元娛樂稅,薩泰爾仍不服提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救濟。
北高行指出,薩泰爾公司雖然把活動命名爲「有趣的演講」,曾博恩活動中也一再重申是一場「演講」,並自稱爲「講者」,稱呼觀衆爲「學員」,以「簡報」及「投影片」播放大綱及照片等。
北高行認爲,依活動畫面來看,曾博恩獨自站在舞臺上,以幽默、逗趣、誇張表情及肢體律動等方式,詮釋個人生活或社會上對於同一事物的雙重認定標準,並以剪頭髮、懷孕生子、吃素、姓名諧音及童謠等,令觀衆發笑的雙重標準舉例,展現機智、妙語如珠口才及肢體律動的表演方式娛樂觀衆,活動內涵確實是曾博恩以單口喜劇(Stand-up comedy)方式演出,與演講不同。
北高行表示,薩泰爾向北流申請租借場地提出的簡報,也明確宣稱是曾博恩一年一度個人「喜劇」專場,是臺灣首位「喜劇演員」連續3年舉辦大型專場,北市稅捐稽徵處認定活動爲「單口喜劇」,要求薩泰爾依法代徵代納娛樂稅,並無違誤。
判決指出,北市稅捐稽徵處經複查決定後,覈定薩泰爾應代徵代納26萬餘元娛樂稅,處分沒有違誤,判決薩泰爾敗訴;另薩泰爾逾期未繳娛樂稅被裁處罰鍰部分,案件仍由北高行審理中。
曾博恩。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