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當街熱吻!黨國大老第二春鬧翻 熟女音樂家嗆「每月30萬不夠花」

立德(中)曾任行政院院長。(圖/報系資料照)

高齡89歲的前總統府資政徐立德2009年喪偶,之後認識小他37歲的陳姓音樂家,2人情到濃時還曾當街熱吻,並於2013年共結連理,但第二春僅維持2年,雙方便因個性不合分居,最後離婚收場。事隔多年,陳女指控,徐立德婚後每月僅「施捨」20、30萬元,根本不足負擔生活開支,逼得她拿出個人積蓄,因此向法院提出聲請,要求徐支付650萬元。

據瞭解,徐立德於1931年在大陸出生,之後隨着國民政府來臺,擁有政大政治研究所碩士,哈佛大學公共行政碩士,韓國慶北大學經濟學榮譽博士加拿大維多利亞大學榮譽法學博士學位,曾先後擔任財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行政院副院長、華航事業發展基金會董事長、總統府資政等要職,學經歷相當豐富。

徐立德和元配劉勤生結婚多年,2009年因妻子癌逝天人永隔,但他很快便找到第二春,不僅曾被媒體捕捉到和女音樂家當街熱吻,後來更在2013年以81歲高齡和陳女再婚;不過,雙方婚姻僅維持2年,徐立德就搬出了三重住處與陳女分居,並於隔年訴請離婚,獲高院判準,全案目前仍在上訴中。

離婚官司還沒打完,陳女又向新北地院提出聲請,控訴徐立德明知年事已高,卻時常外出應酬、開會、出差、球敘或牌聚,還要求她不得繼續工作、停止股票投資,以便日夜躬身照顧,但對方明明答應支付一切生活所需,每月卻僅「施捨」20至30萬元不等,根本不足以負擔日常開銷,逼得自己拿出個人積蓄應急

陳女主張,她在婚後全心全意照顧徐立德,大從家中佈置裝潢、小至對方日常生活起居,爲了維持婚姻煞費苦心,所以就算現在2人分居,也不能怪罪於她,因此要求徐補償2018年5月至今的家庭生活開銷共425萬元,並按月支付25萬元生活費,直到兩造婚姻關係確定終結爲止,兩部分相加約爲650萬元。

針對女方指控,徐立德則反駁,自己和陳女價值觀迥異,婚後每遇摩擦,對方便大發脾氣,讓他飽受精神折磨,只好選擇分居,而且他爲了滿足陳女奢華生活,除每月固定支付數十萬元,還不定期給予大筆現金匯款,甚至送她價值逾6000萬元的豪宅,已足夠讓聲請人不愁吃穿,認爲陳女根本是挾怨報復。

新北地院審酌,徐立德和陳女分居已久,期間一切開銷並非爲維繫婚姻或家庭生活之目的所支出,加上聲請人屢因和自己父母爭執,對徐怨言相對,並主動提出離婚,甚至揚言自殘讓男方後悔,顯見兩造婚姻已難以維持,加上陳女無法舉證徐立德婚前承諾負擔一切生活費,也未提出每月25萬元之根據,因此裁定駁回陳女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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