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北市中正二分局員警「疑似包庇毒販」 北市府政風人員泄密遭訴

▲在臺北政府擔任政風吳姓男子傳LINE泄密給中正分局許姓督察組長。(示意圖非本人/記者李佳蓉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在臺北市政府擔任政風的吳姓男子,於前年調查北市中正二分局員警疑似包庇毒販一案時,竟涉嫌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外泄偵查秘密給中正二分局督察組組長,後來該名遭懷疑員警經調查後證實清白,他認爲自己名譽遭損併到NPA署長室臉書抱怨,將詳細被偵辦的經過寫下,導致吳男涉泄密給督察一事曝光,臺北地檢署28日依泄密罪將吳男起訴。

據悉,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一件毒品案,經監聽發現竟有毒販打電話給母親說「有叫弟弟調包他的尿液」。檢調懷疑中正二分局某派出所的承辦員警疑包庇毒販,並請臺北市政府政風處調查,由吳姓男子承辦。

吳姓政風人員先到中正二分局找上許姓督察組組長,要求調閱監視器畫面及尿液監督紀錄。許姓組長詢問調閱原因,並希望知情後能向分局長報告。吳男將來龍去脈交代後,許組長便向分局長報告此事,並質問該名員警是否有調包一事。

2018年5月9日,督察室依照紀錄確認該名員警沒有調包,並還該員警清白。同年5月11日,該員警因遭質疑心生抱怨並投信到署長信箱,並上NPA署長室臉書爆料自己莫名其妙遭調查,導致他名譽受損。

據悉吳姓政風人員到案後完全否認犯行,並且辯稱「自己是在辦案」,更表示許姓組長後面怎麼做根本與他無關,認爲許男纔是泄密者

檢方認爲,吳男是受新北檢指揮偵辦案件「員警疑似包庇毒蟲案」,理應盡到偵查不公開的保密義務,保密義務本該就是到他爲止,怎麼可以泄漏秘密,而且偵查秘密已遭外流也不算秘密了,所以許姓組長無刑責,28日將吳男依泄密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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