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穿虛假訴訟的百變外衣
法律可以制裁罪惡、定分止爭,但也會被惡意利用,成爲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工具。虛假訴訟,俗稱“打假官司”,是指當事人以虛構的事實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爲。虛假訴訟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擾亂正常的經濟秩序和司法秩序,破壞社會的公平正義。然而,由於虛假訴訟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隱蔽性較強,在司法實踐中發現難、查處也難。
“這就要求檢察官要練就一雙‘火眼金睛’,通過案情裡呈現出的異常情況,及時揪出‘假官司’,並充分運用調查覈實權,去僞存真,還原事實真相。”四川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朱先瓊說。
讓我們通過四川省檢察機關辦理的有社會影響力的虛假訴訟案件,看看檢察官們如何用他們的“火眼金睛”,拆穿虛假訴訟的百變外衣,讓檢察監督曝光虛假訴訟“隱秘的角落”。
2020年4月,四川省德陽市檢察院檢察官在走訪一家律師事務所時,律師胡某講述了心中疑惑:“某建築公司欠付我方當事人貨款200餘萬元,當首次申請對其工程款財產保全時,卻讓法院作爲另一民事調解案件中的民工工資給執行走了。據我瞭解,這家建築公司應該不會欠這麼大額的民工工資”。
胡律師看似普通的一番話,引起了德陽市檢察院民事檢察官的注意,他們立即對這一可疑線索進行研判。隨後,該院成立專門辦案組,調閱了尹某等15人訴某建築公司追索勞動報酬糾紛案的審判和執行卷宗。經梳理,檢察官發現了諸多反常之處――15起案件均爲當天立案,當天就調解結案;雙方當事人在整個訴訟過程中陳述高度一致,庭審無對抗性;案件快速進入執行程序、快速執行結束。細心的檢察官還注意到,工資發放表中領取人簽名字跡存在着明顯雷同。
“追索勞動報酬、民間借貸、建築工程及離婚涉財糾紛是虛假訴訟的‘重災區’”,朱先瓊說,“造假成本低,又不易被發現,尤其在深諳訴訟技巧的‘高手’策劃下,形成攻守同盟,更具隱蔽性。”
辦案組迅速向公安機關調取了涉案的200餘名民工戶籍信息,調查發現,其中多數工人與班組長間存在着親屬關係。更離譜的是,在讀高中生王某竟也搖身變成了“建築工人”。
爲防止串供,辦案組採取“先易後難”“齊頭並進”“同時詢問”的辦案思路,分小組深入當事人工作場所、所在村社,對存在親屬關係的工人進行重點調查。僅用半個月時間,辦案組就完成對涉案班組長和30名涉案工人的調查覈實,案件真相也日漸清晰。原來,該系列案是15個分包工程的班組長與某建築公司惡意串通,將沒有參與施工的親友虛構爲工人,僞造工資表,騙取法院民事調解書,把拖欠的工程款和材料款“變性”爲民工工資,目的是爲了通過優先受償逃避債務,涉案金額達200餘萬元。
隨後,檢察機關就上述15件虛假民事調解案向法院提出抗訴1件,發出再審檢察建議14件,法院全部予以糾正,有效維護了其他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就同一法律事實兩次起訴
房產公司險些賠了房子又折錢
目的:非法謀取房產、錢款雙重利益
危害:侵害企業合法利益、損害司法公信力
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四川某房產公司因開發項目資金不足,向韓某甲借款。韓某甲提出需爲借款提供抵押擔保,該公司便製作了59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出具了總額爲1000餘萬元的購房收款收據,並將該項目的59套商品房分別網籤備案至韓某甲、韓某乙名下。網籤備案後,韓某甲出借給該公司600萬元,其中以周某之名出借100萬元,該公司出具了借條。出借資金後,韓某甲先後收取該公司“砍頭息”“手續費”“利息”共計150餘萬元。2014年2月,該公司向韓某甲歸還本金100萬元。
2014年7月,韓某甲、韓某乙分別向法院提起59件商品房買賣合同訴訟,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被告房產公司支付逾期違約金。訴訟中,韓某甲、韓某乙故意隱瞞了與某房產公司存在借款關係以及以房作爲借款抵押擔保的事實。法院依照韓某甲、韓某乙提交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收款收據,支持了二韓的訴訟請求,判決房產公司繼續履行房屋交付義務,並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2015年3月,韓某甲、韓某乙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執行和解,由房產公司將40餘套涉案房屋移交給二韓。
事情並沒有就此完結。貪婪的韓某甲打起了“債”“物”並舉、利用同一法律關係雙重受償的主意。2015年12月,韓某甲又聯合周某依據借條,分別向法院提起借款糾紛訴訟,要求房產公司償還借款本金500萬元及利息。儘管房產公司極力抗辯稱與韓某甲、周某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訟爭的借款已抵消了購房款,但因沒有證據證明,法院未予採信,最終判決該公司分別償還韓某甲、周某借款及利息。
2020年4月,三臺縣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韓某甲、周某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等案過程中,發現案件存在虛假訴訟,遂及時向上級院報告。綿陽市檢察院迅速抽調全市精銳力量成立辦案組,對200餘冊刑事卷宗材料進行審查梳理,發現該涉黑組織曾提起大量民間借貸、確認合同有效的訴訟,且勝訴率高。
經過3個月核查,綿陽檢察機關成功查辦了此係列案件。同時查明,韓某甲等人通過假借他人名義虛增債務等方式,提起9件虛假訴訟,涉及4家民營企業,涉案金額高達6000餘萬元。
檢察機關對構成虛假訴訟的錯誤民事生效裁判、執行案件共提出監督意見131份,法院全部予以採納,並向有關部門移送了2名法官涉嫌職務犯罪線索。
“隨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民間借貸糾紛已成爲一種重要的民事訴訟類型。出於種種目的,個別企業和個人故意捏造借貸事實提起虛假民事訴訟,牟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爲也日益增多”,四川省檢察院第六檢察部主任王昱說,黑惡勢力的參與,使得利用民間借貸虛假訴訟非法獲利問題更顯嚴峻。“檢察機關通過依法加大對此類虛假訴訟的監督,不僅能極大地提升人民羣衆安全感,還能促進修覆被黑惡勢力及不誠信行爲破壞的民商事關係,爲維護健康穩定的市場秩序和法治化營商環境貢獻檢察力量。”
債臺高築居然還能到處投資?
目的:逃避執行
危害:侵害他人合法利益、干擾法院執行程序
“周某的投資協議肯定是假的。他四處欠債躲債,哪還有什麼投資?他就是爲了逃避債務。這可害苦了我們,好不容易贏了官司,卻拿不到錢……”2019年1月,唐某風塵僕僕地趕到樂至縣檢察院,向檢察官訴說自己的遭遇。
唐某反映的周某涉嫌虛假訴訟線索,引起了樂至縣檢察院檢察官的高度重視。
周某本是個生意人,因經營不善,債臺高築。近年來,債主多方追討,導致其在另案中的工程款被查封凍結。爲逃避執行,周某自導自演了一出鬧劇。他與朋友熊某合謀,共同僞造了3份投資協議和6張投資款收條,虛構兩人在樂至縣孔雀鄉有多處投資合作的工程項目,6張收條總計160萬元。爲把“戲份”做足,周某還找來宋某、許某等6人客串,以見證人身份在投資協議上簽字。
2018年12月,熊某用僞造的投資協議、欠條等證據起訴至法院。庭審中,雙方很“和氣”地達成了調解協議。根據協議,周某一次性返還熊某合夥協議投資款160萬元和合夥利潤40萬元。
檢察機關經初步梳理,發現了該案的多個“異常”。一是該案法院當日受理後,熊、周兩人同時申請提前開庭,均放棄舉證期限和答辯期間;二是該案當日立案當日開庭,從受理到審理、制發調解書,僅用了一天時間;三是案涉標的高達200萬元,雙方卻對案件事實沒有爭議,庭審毫無對抗性。
“這些都是虛假訴訟的徵兆”,承辦檢察官雷紅英說,“但僅憑此還不夠,調查覈實是揭開虛假訴訟面紗的關鍵。”資陽兩級檢察機關上下聯動成立辦案組,以審查中發現的各種“異常”爲突破口,着重從關聯人物圖譜、當事人供述或陳述及資金流向3個方面進行查證,通過“供證互動”,查清虛假事實。在將案件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後,檢察機關還引導公安機關調查取證、補強證據、還原虛假訴訟的全過程,合力破解虛假訴訟辦理難題。
經查,檢察機關認爲熊某與周某之間並不存在合夥投資關係,遂以兩人僞造主要證據進行虛假訴訟爲由,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法院再審判決撤銷案涉民事調解書,駁回周某全部訴訟請求。2019年11月,周某、熊某因構成虛假訴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並處罰金。
“檢察機關經過周密、細緻的調查讓這起假官司原形畢露。周某虛構債權企圖達到逃避執行的如意算盤落空。”四川省檢察院第六檢察部副主任陳爽說,“本案一案多查,以點及面、層層遞進,實現‘案’‘人’同步監督,有力提升了監督效能,是四川檢察機關對虛假訴訟進行精準監督的一個縮影。”
捏造借款事實
債權人防前妻分錢“聰明反被聰明誤”
目的:參與執行分配
危害: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擾亂司法秩序
2014年2月,重慶甲公司因資金鍊斷裂導致經營困難,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經理周某以公司名義與劉某簽訂承諾書,請劉某當“救火隊員”,負責處理該公司及其實際出資的十幾家子公司的經營危機及善後工作,並約定每年包乾費用70萬元。
截至2018年2月,甲公司欠劉某包乾費及利息共計310萬元。由於公司無錢支付,王某、周某同意將廣西乙公司所有、位於南寧市某處的3間寫字樓抵債給劉某。由於乙公司與當地銀行的借款糾紛處在執行環節,該房產已被法院查封,不能直接過戶給劉某,二人便以重慶甲公司、廣西乙公司名義與劉某簽訂了抵款協議,約定劉某以訴訟方式來實現自己的債權。
爲拿到工作報酬,又爲了防止再婚的前妻分割此財產,劉某想出了“一箭雙鵰”的解決方案。他先是僞造了借款合同、借條及收條,並讓其母席某簽名,然後,他讓案外人劉某甲向其轉款310萬元。到賬後,他將錢款轉給母親席某,席某再轉給乙公司的指定收款人李某,最後,由李某將錢款迴轉給劉某甲,經過這樣一番讓人眼花繚亂的操作,就製造出了完美的銀行交易流水,也捏造出了席某借款給廣西乙公司310萬元的事實。準備工作就緒後,劉某以其母親席某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乙公司償還借款,獲得法院支持,贏得了參與對乙公司的執行分配權力。
承辦法官在審理另外一案時,對本案產生懷疑,遂向富順縣檢察院反映了該情況。承辦檢察官走訪社區羣衆後,發現席某爲80多歲的退休人員,應不具有出借300多萬元資金的能力。檢察官順藤摸瓜,對劉某進行調查,並調取有關銀行交易流水記錄,讓這出老母親幫兒討債的假官司得以真相大白。
富順縣檢察院以劉某虛構債權,涉嫌虛假訴訟爲由,發出再審檢察建議,法院再審依法駁回了席某的訴訟請求。2019年10月30日,檢察機關將劉某等人涉嫌虛假訴訟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劉某與王某因犯虛假訴訟罪於2021年2月受到刑事處罰。(曹穎頻 周雅麗 張豔 馬開洪)
打好虛假訴訟精準監督“組合拳”
四川省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部主任 王昱
虛假訴訟是對審判秩序、司法公正和社會誠信的公然挑戰,打擊虛假訴訟是檢察機關的法定職責。爲遏制虛假訴訟高發頻發多發態勢,四川檢察機關民事檢察部門不斷淬鍊監督能力,實行線索統一管理、辦案一體化和案件督辦制度,依託檢法聯動、檢警聯動,對虛假訴訟開展系統性、常態性監督,始終保持對虛假訴訟監督的高壓態勢。四川省檢察院第六檢察部成立虛假訴訟專業化辦案團隊,加強對複雜疑難案件的指導督辦,強化上下聯動、多方配合,逐步形成省、市、縣(區)三級院分工負責、各有側重、聯動配合的工作格局。
成都、廣安等地檢察機關注重向科技要戰鬥力,積極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在發現虛假訴訟監督案件線索中的運用,使得冗雜的裁判文書“開口說話”,能夠隨時調取、快速排查,提高了監督廣度與深度。南充、宜賓、德陽等地檢察機關積極加強與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門溝通協調,建立信息共享、線索移送、聯合查辦、結果反饋等合作機制,加強對虛假訴訟的預警和研判,有效防範和查處虛假訴訟,實現雙贏多贏共贏。2020年全省檢察機關共受理虛假訴訟監督案件313件,同比上升251.69%;提出抗訴10件,同比增長4倍;提出再審檢察建議262件,同比上升118.33%;提出檢察建議93件,同比上升190.63%;法院採納監督意見308件,同比上升26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