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險公司提醒:住宅火險保戶 豪雨成災可理賠

產險公司將依所在縣市不同分爲三區,補償金額爲7000至9000元不等;若淹水未達50公分但有實際損失,也將依保單約定賠償限額內依實際損失金額賠付。

極端氣候下,豪雨強襲超出預期,不僅住家淹水導致財物毀損,愛車也變成泡水車;若民衆擔心理賠金額不足以填補實際損失,產險公司建議,可進一步考慮加購「超額颱風及洪水保險附加條款」,條件優於原有的基本補償。

以高雄市5層樓公寓的1樓、25坪大小爲例,若加保超額颱風洪水險、建築物保額147.5萬元,自負額爲每一事故賠償金額之5%,一年的參考保險費約2651元。若因住家建築物淹水經評估實際損失100萬元,自負額僅5萬元,其餘的95萬元損失將由保險公司賠付;意即平均每日只要多繳8元,就可轉嫁風險,減輕自身財產損失。

不過,產險公司提醒,民衆若於颱風季節纔要中途加保住宅超額颱風洪水險附加條款,保費仍須以1年期計算收費,而且如果中途單獨退保,保費也不予退還,因此在投保住宅火災保險時,建議一同規劃超額颱風洪水險附加條款,讓心愛的家園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