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柄刷打死4歲男童還嫁生父 狠心後母遭判12年6月
▲劉女拿長柄刷狠打劉姓男童,導致男童重傷不治。(圖/記者楊佩琪攝)
臺北市士林區一名4歲劉姓男童遭生父同居女友虐打致死,男童的5歲姐姐身上也有大面積燒燙傷,沒想到案件移審劉女交保後,隔天馬上與男童生父登記結婚。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上午依傷害罪判劉女10個月有期徒刑,另外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2年,合併應執行12年6月有期徒刑。
檢方調查,4歲劉姓男童是劉姓男子和第二任林姓女友生下,另外還有一名5歲女童,2人分手後,劉男再與一名劉姓女子交往,也生了2個孩子,分別爲1歲和3歲男孩,2個大人4個小孩住在士林區平等裡平菁街上一間鐵皮屋內,平日劉姓男子外出打零工,孩子就由女友照顧。
▲劉姓男童和生父、同居女友住在偏遠破舊民宅內。(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不過,從2015年底開始,劉女出現虐打孩子的狀況,男童因爲是遲緩兒,一哭鬧劉女就用棍棒教訓或是甩巴掌,事發當天男童哭鬧不肯乖乖吃飯,劉女從浴室裡拿一把長柄刷狠打,導致男童撞牆趴地;隔天劉女將受虐姐弟丟在家裡,跟劉男帶親生小孩外出逛街購物,甚至一起去餐廳吃情人節大餐,直到晚間才返家,而男童因不好好吞嚥食物,她狠掐臉頰再將其推倒,導致男童顱內出血,隔天下午劉女發現男童呼吸不順,緊急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事後,檢警到劉女及劉男住處搜索,發現男童姐姐身上也有大面積燒燙傷,懷疑2人以熱水虐待女童,士林地檢署另案偵查中。劉女犯案後遭裁定聲押,但當時她以有身孕聲請交保,5月17日離開看守所隔天,隨即與男童生父辦理登記結婚。士林地院今天依傷害罪及傷害致死罪判劉女12年6個月有期徒刑。
▼男童生父在劉女離開看守所當天,立即與其辦理登記結婚。(圖/記者楊佩琪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