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推動住房“以舊換新” ,優化房地產限購政策

4月18日,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關於支持居民購買改善住房的通知》,即日起,全市範圍內“以舊換新”購買新房的,可按照“認房不認貸”政策,享受首套房首付比和按揭利率優惠;購買新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原有基礎上上調最高貸款額度;同時不再審查購房者資格條件。

2024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明確,要適應新型城鎮化發展趨勢和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變化,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滿足居民剛性住房需求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3月2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要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政策,有效激發潛在需求,進一步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同時,今年以來國家有關部委、省相繼發文要求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爲此,長沙推動住房以舊換新、不斷滿足居民改善性購房需求便是題中之義。

當前居民住房需求已經從“有沒有”向“好不好”轉變,以小換大、以舊換新等改善性住房需求逐漸成爲市場主流,一些家庭名下有2套及以上“老舊小”房子的,因爲受購房資格的影響不能出售或置換,導致不能及時購買改善性住房。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全面優化長沙房地產限購政策,實施“以舊換新”,支持居民購買改善住房,旨在適應新型城鎮化發展趨勢和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變化,滿足居民多層次多樣化購房需求,將有利於充分釋放市場潛力,加強新房、二手房市場聯動,有利於全市房地產市場穩中向好,從而促進長沙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高質量發展。

瀟湘晨報記者牛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