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兄「爭家產」怒槓兩弟!母親遺囑「強調1點」真相大白了

弟們透露,母親多年來一直盼望大哥早日返家,也因爲長年深陷悲傷、憂愁的情緒而臥病在牀,但大哥明知母親身體狀況,卻一直不聞不問。(圖:shutterstock / 達志)

一名婦人生前曾立下遺囑,明確下令不準長子繼承遺產。婦人因病離世後,長子卻從大陸飛回,並以「與母親感情深厚」,怒告弟弟們侵奪母親的遺產。臺北地院審理,認爲婦人遺囑內容的筆跡相符,判決本案長子對母親的繼承權不存在。可上訴。

「大哥從2013年開始,前後向母親借了共計200萬元的創業金,但他卻不知感恩,竟還要求母親擔任保證人,母親不願意冒險,所以拒絕他的請求。」弟弟們一致指控,兄長遭到拒絕後,無法體諒母親的苦衷,甚至還說「不論未來我的發展如何,請放心政輝絕不再開口向您拿一毛錢,只要是您的財產我全部都不會要」,此後離家出走,對於母親的訊息一概不予迴應,甚至不願返家一起幫母親慶生,害的母親痛心疾首、心寒不已。

弟弟們透露,母親多年來一直盼望大哥早日返家,也因爲長年深陷悲傷、憂愁的情緒而臥病在牀,但大哥明知母親身體狀況,卻一直不聞不問,未盡探視及扶養義務,與母親行同陌路,「母親一度灰心,後來也在遺囑裡詳細寫下大哥的無情舉動,並強調大哥喪失繼承權。」

對此,兄長辯解:「我從來沒有聽過母親生前要立遺囑,弟弟們拿出的遺囑,不排除造成可能。」他主張與母親和弟弟們之間的感情深厚,母親2012年因病住院,他一直在側陪伴照顧。不過他也承認,2015年確實曾爲創業資金需求,而與母親發生摩擦,爲了緩和彼此僵硬的氣氛,因此奔赴大陸工作,後來也遷居當地。

兄長坦言,他擔心因爲金錢糾紛而影響氣氛,所以始終婉拒出席家庭聚會,「但我沒有和母親斷絕來往,也沒有對弟弟們口出惡言,只是因爲在大陸工作,沒辦法使用通訊軟體,所以沒有收到弟弟的訊息。」他進一步指出,2017年返臺後,曾向弟弟提出見面意願,這部分足以見得自己對手足的關心。

對此,臺北地院囑咐調查局鑑定,遺囑全文並無一處增減或塗改,經調查也確認母親簽章爲本人親籤;經鑑定,確認內容「長子搬出家門更換電話,從未關心聯絡,造成本人精神上莫大的痛苦與難過」、「長子喪失繼承權(含特留分),因其大逆不孝」、「本人所有不動產、動產、財物,均由次子與參子等二人繼承」與婦人筆跡相符。

臺北地院審理,認爲兄長對母親不聞不問長達7年時間,已違孝道倫理,婦人甚至因此在精神上倍感痛苦,判決本案長子對母親的繼承權不存在。兄長不服,再次爭取1/6特留分但同樣敗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