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悲歌!不滿聞到臥牀母親有尿味 哥抓狂掐妹脖子「這原因鬆手」
陳姓男子不滿妹妹照顧母親失當,竟然抓狂對妹妹掐頸並壓倒在地,還用腳踩對方胸、頸部,雖因想到妹妹如果死了就沒人幫忙照顧母親鬆手,但仍被臺南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刑3年6月,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40日。(本報資料照片)
長照悲歌!陳姓男子僅因聞到臥牀母親有尿味,不滿妹妹照顧失當,竟然抓狂對妹妹掐頸並壓倒在地,還用腳踩對方胸、頸部,但因想到妹妹如果死了就沒人幫忙照顧母親鬆手。事後,雙方雖達成和解,妹妹也撤回告訴,但臺南地院仍依殺人未遂罪判刑3年6月,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40日。
去年6月20日晚間7點,陳男聞到母親臥牀處有尿味,突然情緒失控,一邊幫母親清理,一邊罵髒話,然後又衝到妹妹房間與對方爭執,還出手掐住妹妹脖子,將對方壓倒在地,更用腳踩住妹妹的脖子及胸部,不讓她呼吸,之後突然鬆手中止犯行,但已造成妹妹前頸挫傷、前胸挫傷、左前臂挫傷、左膝處約4×3公分瘀傷。
陳男中止犯行後,看到妹妹打電話報警,又恐嚇對方說,「如果告我讓我進去關,就要讓妳出事」,導致妹妹心生畏懼,訴請警方報請檢方偵結起訴。
審訊時,陳男坦承,案發當時確實有要置妹妹於死的意思,但後來想說如果妹妹死掉,就沒有人幫忙照顧母親,才停手中止犯行。
妹妹也說,案發時,她看到哥哥在處理母親的大小便污物,可能處理到在發脾氣,哥哥說她都不管,兩人發生口角,哥哥出手掐住她脖子,把她壓倒在地上,用腳踩住她的胸部及脖子,她只覺得自己快要斷氣了,眼前一整片黑,沒有辦法呼吸,腦袋也一片空白。
臺南地院認爲,根據陳男的自白,在主觀上確有殺人的故意,與客觀事證相符。陳男與告訴人爲兄妹,縱因照顧臥病在牀母親承受身心壓力,仍應理性相待,循適當方式解決紛爭,竟不思自制,僅因對妹妹有所不滿,即起意殺害妹妹,對社會治安及善良秩序造成相當危害,雖因他及時停手未生妹妹死亡結果,也使妹妹受有身體上傷害及精神上痛苦,又以威脅言語恐嚇妹妹,使她感受恐懼及不安,實在不應該。
法官強調,陳男雖於殺人犯行過程中主動罷手,未使妹妹受有嚴重傷勢,且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不諱,表現悔意,也與妹妹達成賠償協議後,對方表示不再追究,有刑事撤回告訴狀、協議書可參,但仍依殺人未遂罪處刑3年6月,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4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