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外行刑式槍殺爆頭 槍手延押理由曝光
趙姓男子於去年1月間在光天化日下,在東區精武東路上某超商外,涉嫌向林姓男子開槍,林遭受2次槍擊致頭部有3處槍彈傷口,當場失去生命跡象,地面上留有大片血跡。(本報資料照)
發生於去年1月間超商命案,趙姓男子在光天化日下,於東區精武東路上某超商外,涉嫌向林姓男子開槍,林遭受2次槍擊致頭部有3處槍彈傷口,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不治,行刑式槍殺手法震驚社會,檢方以趙涉犯殺人罪嫌起訴後羈押迄今,且趙供詞避重就輕,及反覆實施妨害自由犯罪及逃亡之虞,臺中地院裁定自10月16日起延押2個月。
檢警調查,51歲趙嫌,去年1月26日疑因不滿上49歲林男向他討債,還揶揄「跟老大30多年,3萬元還不出來?」,趙嫌被激怒後,連開2槍直轟林男頭部,經法醫解剖,林頭部遭2次槍擊,造成顱骨缺損骨折、頭皮下出血、廣泛硬腦膜下腔和蜘蛛網膜下腔薄層出血、右側腦室出血和腦實質損傷出血,引起中樞神經性休克,送醫不治死亡。
警方調查,林男當天中午與趙嫌相約在東區精武東路、三賢路附近的超商外休息區談事,兩人談話談了約半小時,趙突然起身拿槍朝林男頭部直接開1槍,林男倒地後又朝林頭部再補1槍,猶如行刑式槍殺,讓林爆頭當場失去生命跡象。
趙嫌持槍,短短8秒鐘連開2槍殺害林男後逃逸,再開車至某租車行外,朝車外開槍射擊,臺中市警方於3個小時後,在中區東協廣場頂樓逮捕趙嫌。檢方認爲趙涉入殺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疑慮,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於2022年5月16日裁定羈押禁見。
法官認爲趙所犯殺人重罪嫌重大,且趙供詞避重就輕,及反覆實施妨害自由犯罪,有逃亡之虞,有繼續羈押之必要,於2023年5月16日裁定羈押(第一次3個月),又裁定同年8月16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至10月15日延押將屆滿,臺中地方法院裁定自10月16日起延押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