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建生技行刑式槍殺4死 李鴻淵二審仍判死!關鍵理由曝光

男子李鴻淵2022年7月14日持槍前往舊東家「康建生技」,槍殺「牛樟芝教父」賴敏男等5人,釀成4死,李男一審被判死刑,二審7日宣判,認李鴻淵已達聯合國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35萬元。。(本報資料照片/王煌忠臺中傳真)

南投縣男子李鴻淵,去年7月持槍到前東家「康建生技」,行刑式槍殺「牛樟芝教父」賴敏男等5人,釀成4死1傷慘劇,南投地院一審判處死刑,臺中高分院2度裁定延押2月。二審7日審查終結,認李男手段兇殘,已達聯合國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35萬元。

2012年9月李鴻淵到康建公司任職,與生產課洪姓主管起衝突後被調至園藝課,李認爲董事長賴敏男及其女兒賴彥妤刻意將他調職,還指示園藝課長劉慶杉對他百般刁難,2014年2月5日計劃殺害洪姓課長未遂,全案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李不滿該案偵審期間,賴敏男、劉慶杉、女會計張嘉琦等人證詞對他不利,懷恨在心而購買槍彈伺機報復。

李男離職後求職不順,自認遭職場霸凌,加上和妻子感情不睦,心生怨恨而起殺機;去年7月14日,李男在康建公司前撞見素昧平生的老董胞弟賴鋕卿,爲避免計劃失敗,先槍殺賴男後,又在短時間內陸續槍殺賴敏男、賴彥妤、劉慶杉、張嘉綺,僅賴敏男送醫倖存。南投地院今年5月審理終結,依殺人罪判處李鴻淵3個死刑、1個無期徒刑;另殺人未遂判刑13年,合併應執行刑爲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李鴻淵因涉嫌重大且有串供逃亡之虞,落網後即遭法院裁定羈押至今,二審7日審理終結,認李男以行刑式槍殺4人,蓄意殺人、手段兇殘,已達到聯合國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有永世與社會隔絕,達到必需剝奪其生命權之必要,仍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35萬元罰金,全案仍可上訴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