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夫殺妻分屍丟化糞池 二審仍判死刑

杭州女子遭殺分屍碎骨化糞案,夫許國利涉重嫌二審維持死刑。 (百度資訊)

轟動全大陸的浙江杭州來姓婦人遭人殺害後,分屍碎骨溶於化糞池案,於偵查及一審時坦承犯案的來夫許國利,一審獲判死刑後,翻供上訴,抗辯無罪,8日浙江省高院二審宣判駁回上訴,被告許國利依故意殺人罪,維持原判;對許國利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

法院判決稱,被告許國利與被害人來某系夫妻,因感情、經濟等方面的家庭生活矛盾,許國利對來某心生怨恨,陸續購買安眠藥及切割機等工具,預謀殺害來某。2020年7月4日晚,許國利在家中向來某睡前飲用的牛奶內投入安眠藥,待來某飲用後在臥室牀上昏睡之際,採用膠帶紙封口、枕頭捂壓口鼻的方式致來某死亡。之後,許國利將來某屍體搬至浴室肢解,後分散拋棄。作案後,被告許國利編造虛假資訊,對外謊稱來婦失蹤,逃避偵查。同年7月22日,公安機關篩查社區化糞池發現來某的部分人體組織,次日將許國利抓獲歸案。

澎湃新聞報導,二審中,許國利作無罪辯護,其辯護人提出許國利在偵查、起訴和一審階段的有罪供述內容真實性存疑。法庭在庭前會議中聽取雙方意見,庭審中檢辯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與辯論。

法庭認爲,許國利在偵查、審查起訴、一審庭前會議、一審庭審等訴訟環節,面對不同辦案人員,特別是在檢察人員、審判人員明確告知其訴訟權利和法律後果的情況下,仍自願做出穩定有罪供述,應予採信。

上訴人許國利和辯護人提出原判定案的證據未能達到確實、充分的認定有罪標準。對此,法庭認爲,許國利關於作案經過的供述均有客觀性證據印證,原判認定許國利有罪的證據均已查證屬實,證據間相互印證,不存在無法排除的矛盾和無法解釋的疑問,證明過程符合邏輯與經驗。許國利歸案後多次供認其系預謀殺人,其檢舉揭發經有關機關覈實不能構成「立功」,原判量刑符合刑法規定。

綜上,浙江省高院認爲,許國利因婚姻家庭矛盾對妻子來某心生怨恨而故意剝奪其生命,其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許國利有預謀地作案,並編造虛假資訊掩蓋罪行,主觀惡性極深,作案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應予依法懲處。許國利上訴及辯護人請求認定無罪或從輕處罰的理由不足,不予採納。出庭檢察官的意見成立,予以採納。原判定罪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

因疫情防控原因,省高院依法律規定委託杭州市中院代爲宣判,並向許國利送達二審刑事裁定書。

去年7月26日,杭州市中院對被告人許國利故意殺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許國利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決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20萬元。